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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湘东区总医院购置除颤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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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购置除颤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院购置除颤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89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湘购2024F************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895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设备必须在响应供应商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非医疗器械不提供; 3.2 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登记表(新证不需要登记表),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非医疗器械不提供。消毒产品提供消毒证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08:00 至 **年**月**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院

地址:******萍乡市湘东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兴贤西路鹅湖学校**号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丽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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