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无标段
公告内容
******处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BX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处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西藏申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申发改基建[2020] 160 号文件备案,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抗疫国债资金,已落实。 经相关部门批准,工程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EPC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834.24平方米,******处理车间265.69平方米,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贮存室202平方米,设备及工器具购置,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EPC施工总承包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抗疫国债资金,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
2.7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双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代理法人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投标前不存在任何债务、劳资等纠纷事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已级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信誉良好;投标前不存在任何债务、劳资等纠纷事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且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
3.3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
3.4******网站、******网站、******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一名社保缴纳满一年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并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
3.6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
3.7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0 月 23 日至2020年 10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网http://www.xzzbtb.gov.cn 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 10 月 23 日 9 时00分至2020年 10 月 29 日 18 时30分,******网(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网http://www.xzzbt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2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4******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导致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8.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6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处理。(注:联合体投标可以委托一人到场)
8.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8.8******厅2020年9月10日下发的《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精神,取消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8.10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11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需提供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光盘4份(U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电子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档(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投标保函复印件、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和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一起提交。
8.12开标现场必须携带承诺书原件及无欠薪证明原件,以备查验,******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申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 址:****** 那曲市申扎县人民政府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云中盛景小区3栋
邮 编: 853100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格桑尼玛
联 系 人: 张传尚
电 话: ******
电 话: ******
日 期:2020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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