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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材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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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材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中心受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对石材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2018-WT-13-C。

3.项目概况:******2018年道桥项目建设任务,共组织建设道桥工程约180公里,建设总投资约150亿元。工程项目包括有:天龙山路建设、古城南街建设、西中环南延等工程。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共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标包

品种

产地

参考预算价格(元/m3

执行标准

第一包

福建602

福建

2314

GB/T1****-****

GB****-****

GB/T****-****

第二包

中磊青(小花)

山东

2613

第三包

山东白麻

山东

2446

第四包

乳山青

山东

3307

注: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供应期为计划供货期**年度,供应商成交后以与施工单位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提供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检验报告(须含体积密度、吸水率、干燥压缩强度检测指标等);

(7)须提供近三年内(2015.4-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石材产品供货业绩(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正式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

(8)须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供货期要求内的每月供货量和质量承诺)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下午:13:**-**: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3)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本

10.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年**月**日上午10:00

(2)地点:******

(3)联系人:******

1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10:00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10:10

(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中心开标五室

12.******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址:********号          邮编:03001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中心

 址:******C区)       邮  编:030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韩倩倩                  联系电话:************

15.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网站。

16.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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