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辅机第五批招标(第14包:中央空调末端系统)-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辅机第五批招标(第14包:中央空调末端系统)[项目编号:********年 04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 至 **年 04 月 06 日 23 时 59 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129.446 | 106.0466 |
质量目标 | 合格 | 优良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生效后4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年**月**日。 | 合同生效后4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年**月**日。 |
资质能力条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绩: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山铝工业园3600MW电源项目一期X350MW工程等焓蒸发冷却式新风机组、******处理机组、组合式新风过滤加热机组; 2.******处理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绩: 1.广州白云机场组合式风柜及末端; 2.******院空调设备。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 | /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