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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项目景观绿化、围墙大门及门卫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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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 招标条件
        ******公司建设项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中管基发[20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549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5491.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围墙大门及门卫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机场路北侧、响水河路东侧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钢混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5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项目用地面积40028.41m2,景观绿化、围墙大门及门卫工程标段估算价约2500万元,包括道路场地、绿化种植、景观小品设施、水景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工程等部分。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31000 m2;造价:25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年**月**日9时42分到 **年**月**日9时42分为止,******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 **:**:**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年**月**日9时42分到 **年**月**日9时4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8.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
8.6、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职称证等、企业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奖项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财务报表则应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和《资格审查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承诺书须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处理。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自行完善数据内容,确保录入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和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资审时不予认可。
8.7、根据建办城【201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8.8、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类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园林类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9、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三)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六)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七)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八)投标人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
8.1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8.1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号文规定执行。
8.1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年**月至**年**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1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处理(红、******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 **号)以及《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号)文件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将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同时“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1】**号)),资格审查时,******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处理。
8.16、“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放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年**月**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有诉讼及仲裁情况,******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等原件扫描放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8、本项目资格预审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结果不一致的,将视为无效标。
8.19、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10.00分)
企业营业收入(10分)
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得4分;
2亿元≤营业收入<6亿元的,得6分;
6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的,得8分;
营业收入≥10亿元,得10分
备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审计报告需反映相关数据,如反映的相关数据不明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二)企业类似工程(30.00分)
投标人自2019 年 **月 0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5分,满分30分。
注:1.本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2.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施工内容及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3.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不予认可:
(1)含有景观绿化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须一致(如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心加盖备案章;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网站或省(市)******网站或省(市)******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中心加盖备案章;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三)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5.00分)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自2019 年 **月 0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5分,满分5分。
注: 1.本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2.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施工内容及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3.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不予认可:
(1)含有景观绿化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须一致(如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心加盖备案章;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网站或省(市)******网站或省(市)******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中心加盖备案章;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四)信誉(10.00分)
投标人获得第三方评估机构(含银行)评定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0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五)认证体系(15.00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个得5分,总分15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六)工程奖项(30.00分)
投标人承担过的景观绿化工程获得过省级或国家级奖项的,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10分,省级奖项每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30分,同一个工程按最高的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对3个工程进行评分。
注:
1、国家级奖项包括包括:“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定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省级奖项包括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奖项。
2、奖项有效期以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其中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为三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为两年,奖项有效期以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时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
3、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否则不予得分,获奖证明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20、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工程奖项国家级奖项数量多的单位优先;2)企业营业收入高的优先;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评分高的优先。
8.21、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8.2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一份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签章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招标人存档。******中心(地址:******
8.23、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因素中业绩分(1分)的评审要求为: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自 **年**月**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80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
注: 1.本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与资格预审中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可以兼得,与资格预审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评分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2.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施工内容及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3.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不予认可:
(1)含有景观绿化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须一致(如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心加盖备案章;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网站或省(市)******网站或省(市)******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中心加盖备案章;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8.2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威中、韩佳 联  系  人:宗超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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