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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路灯房及配套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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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路灯房及配套完善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并在中标后完成全部设计及服务的任务,招标人以公开

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

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1.2.2 工程位置:中新广州知识城。

1.2.3 工程范围:******

站 41 座、改造现状路灯房及箱式变电站 7 座。含新建箱式高压室、箱式变电站、改造现状路灯房及箱式变电站设备安装工程、配套线路、土建及绿化工程等。本工

程系统标称电压 20KV,最高运行电压 24KV。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 。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为 15022.2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 12653.62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方案(必须满

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完善设计、初步

设计、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造价分析、现场指导与监督、

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

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建设过程中所有的

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方案修改、

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

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施工全程需派现场代表提供驻场服务。实行限额设计(即

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

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

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

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11 条。

1.4.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

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

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

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

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

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

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 160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

市[2013]9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执行。要求同

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广东省住房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

和《******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

审批〔2020〕295 号)执行。

3、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

受最多由 2 家单位(即 1 家设计单位、1 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

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

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

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 ( 粤 建 规 范 〔 2021 〕 1 号 , 详 见 链 接 :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

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

标。

1.4.4 ******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程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

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

政府、******局(******局)

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

为准。******网址有变化,******网址为准。

1.4.7

申请人没有第二章第 2.4 及第三章第 3.11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

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网站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

******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

******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

******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

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需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45 分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

可正常读取)

投标人代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提供,格式自定)、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

原件核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

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

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

法重新招标。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

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现场考察

1.8

1.8.1 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8.2 地点:******
1.9

费用

1.9.1 工程勘察费: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

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 号)、《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 号)、《关

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 号)、《******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

审指引(2021 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 号)及广州开发区相关规定由各

投标人自行报价,******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 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 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 号)

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 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 1:500

******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 30%。

按国测财字〔2002〕3 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

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埔财〔2020〕373 号)、《******中心咨询服务类合

同结算编审指引(2021 年修订版)》(穗开建管〔2021〕33 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

局相关规定下浮不低于 20%计取。本工程建安费估算限价为:12653.62 万元,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

系数。本项目工程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 1.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 0.85,

附加调整系数为:1.0。

具体以规划批复的方案进行复核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

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

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局或其授权委托单

位审定金额为准。

各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报价,其中工程建安投资总额不得超出 12653.62 万元。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

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总比例为 100%,在合同实施期间

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并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

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9.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总投资以内。

1.9.3 方案设计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对投标人方案评审排序前 6 名单位,按如下标准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该费

用包含在中标价内,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1 名 6 万元;

评审排序第 2 名 2 万元;

评审排序第 3 名 1 万元;

评审排序第 4 名 0.5 万元;

评审排序第 5 名 0.5 万元;

评审排序第 6 名 0.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上述评审排

序前 6 名单位支付。

3.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设计方案

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设计方案

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除了上述设

计方案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再补偿其他费用。
工期

1.10

1.10.1 设计工期:******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

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

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1.10.2 勘察工期:******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

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

格的 30%。

1.11

其他事项

1.11.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11.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1.3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

1.11.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

的周边环境。

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5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1.11.7 ******网站、******网(网址:******

http://www.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网发布。******处,******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

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

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①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

②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5)其他。

体“黑名单”;

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③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楼。

1.12.3 联系人:******

1.12.4 电话(手机)号码:******
1.12.5 传真号码:******

1.12.6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联系人:******
1.13.4 电话(手机)号码:******

1.13.5 传真号码:******

1.13.6 电子邮箱:******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四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1.14.4 传真号码:******

1.14.5 网址:******

1.15 招标管理机构

投标管理办公室)

10

1.15.1 招标监督机构:******

1.15.2 邮政编码、地址:******

1.15.3 电话(手机)号码:******

1.15.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招标人(盖章):******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公司

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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