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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本级]江西恒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咨询部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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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本级]******公司关于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咨询部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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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咨询部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咨询部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购2024B******萍乡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示范城市咨询部分服务项目13228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以下四种材料之一)。 1)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投标截至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3)提供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截至日起算之前6个月内有效); 4)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投标截至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个人所得税除外); 3)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投标截至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盖章的往来社保账户的缴费单据);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7、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08:00 至 **年**月**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

**年**月**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网上签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西路**号赣铁和园**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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