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轻工中学高压增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六安市轻工中学高压增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高压增容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4#楼
成交金额:******?:5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 六安市轻工中学高压增容工程 施工范围:****** 1 台;低压成套配电柜 6 台;电力电缆、电力电缆 头、电缆标示贴、原变压器及配电柜移位隔壁房间;原装水泥路面恢 复拆除工作;电缆井;模拟屏、空调器、除湿机;配电房辅助设施; 送配电装置系统等。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腾忠梅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蓓蓓、张相磊、郭德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地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轻工中学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号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轻工中学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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