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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6-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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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仟玖佰捌拾肆万零捌佰伍拾元整(¥******.00 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备注说明: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人:时育杰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3:**-**:3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有异议的,******处提出投诉,联系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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