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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珊瑚镇S229省道(新桥村—焦土港)沿线街面环境提升工程[QT202108...

发布时间:2021-08-0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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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镇 S229 省道(新桥村—焦土港段)沿线街面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 标公 告

(编号:******Q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珊瑚镇 S229 省道(新桥村—焦土港段)沿线街面环境提升工程 已由泰兴市珊瑚镇人民政府以 珊资发〔 2021 58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泰兴市珊瑚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益诚建设 ******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

2 )规模:******S229 省道(新桥村—焦土港段)沿线街面约 33953 平方米的立面进行改造出新。主要施工内容有拆建店招、墙面喷涂真石漆、刷外墙防水涂料、墙绘主题宣传等,工程投资约 260 万元。

3 工期:******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S229 省道(新桥村—焦土港段)沿线街面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内容。

2.3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额的 40% ,余款两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结算审计价的 70% ,余款至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结清(无息)

2.4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2.5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 ,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 ]( ) 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业绩:无要求

2 )近 2 ******处罚。

3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处理。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 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至泰兴市珊瑚镇人民政府传达室(泰兴市钢珊瑚路 18 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 注: 本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泰住建【 2017 】 64 号 )。 5.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网“限额以下”一栏(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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