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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拟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目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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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拟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目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拟发排污许可证

企业目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局,******局:

******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根据原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等相关规定,******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拟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目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6号)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拟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目录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各县(市、区)******局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以下称《管理名录》)具体要求,对辖区内纳入《管理名录》拟核发证行业的所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其中2019年拟发证企业梳理出详细企业目录,2020年拟发证企业梳理出较详细的企业目录。

二、调查时间

2019115日—315日。

三、调查范围

(一)《管理名录》明确许可证核发实施期限为“2019年”的行业,即15个大类22个细分小类行业的企业目录,行业类别详见附件(附件表格中的数字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二)《管理名录》明确许可证核发实施期限为“2020的行业,即所有33个大类82个细分小类中,除2017年、2018年已发证行业,以及2019年拟发证行业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目录。

四、有关要求

(一)经初步统计,2019年拟发企业数量是2018年的60倍以上,摸底调查工作量巨大,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统筹兼顾、调配业务骨干,认真组织摸底调查,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各县(市、区)******网上通告、园区通知等方式告知所需申领许可证的企业主动报送相关信息。同时综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省版排污许可证、项目清理等多渠道数据,全面梳理辖区内所有拟发证的固定污染源底数,明确拟发证企业目录。

(三)为保证顺利完成核发任务,******局《关于提前开展2019******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盐环办〔2018272号)要求,2018121日起,******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汽车制造、电池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等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县(市、区)******局应督促上述排污单位及时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确保在2019331******网上填报和预审工作。

(四)对于2019年拟发企业目录,要进一步核实企业情况,排除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如行业不在核发范围、企业长期停产或者关闭、企业项目在建等,以提高拟发证企业目录的准确性。

(五)对于2020年拟发证企业目录,如果企业属于《管理名录》33个大类82个细分小类,且不在2017年至2019年已发证或拟发证企业名录中,则都应当纳入2020年拟发证企业名录,该企业目录将作为2019年提前发证的依据。

(六)各县(市、区)******局在开展摸底调查时填写《2019年及2020年拟发证企业目录汇总表》,于2019320******局(邮箱:******ychbysb@163.com)。

(七)各县(市、区)******局开展调查或填报表格过程中若存在疑惑需要解答的,可通过排污许可QQ工作群(群号:******)或拨打技术支持热线************进行咨询。

(八)摸底调查期间,如果生态环境部出台新的《国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按照新名录进行调查和统计。

 

件: 

 

 

 

                                           ******局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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