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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银湖北路智能立体车库(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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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银湖北路智能立体车库(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银湖北路智能立体车库已由******局项目代码:****-******-**-**-059690通过备案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局南侧地块。

建设规模:******梧州市银湖北路智能立体车库规划总用地面积843㎡,建筑占地面积514.2㎡,总建筑面积为1356.2㎡,采用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地上设11个停车层,建筑高度30.2米,跨度13.3米,共设置200个停车位。配套建设道路、排水、强弱电管线、给水消防等设施。

合同估算价:2011.07万元

计划工期:****** 12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1 月至2021 5 月。须在202125日前完成主体框架安装。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进行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土建工程、钢结构(含室外墙体、外立面装饰)、停车设备安装(含智能收费系统)、给排水工程(含加压泵房消防设备)、电气工程(含外接水电工程、发电机)、供配电工程(含强弱电、照明等)、室外给排水系统、拆除移植修改工程(围墙、人行道、原地块内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拆除及修复及若干树木的移植等)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轻型钢结构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承担过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须通过身份证验证,并在开标后进行锁定。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获取

******中心平台 (http://www.wzggzy.cn/gxwzzbw)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4930分,地点为******中心(******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八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现场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8******中心(******中心)。

收件人:杨工,电话:************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专职投标员,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梧州市银湖北路智能立体车库(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1)专职投标员(寄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2)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协议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开标过程和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7.2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勘察费支付方式:******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相应勘察费按实际钻孔长度及地层类别计算得出实际勘察费,乘以64%后再乘以中标下浮系数。

②设计款支付方式:******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③工程造价咨询费支付方式:******

④工程进度款、设备进度款的支付方式:******;第二期支付:在竣工验收,并完成试运行后,支付到实际合同价的80%,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8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两年。

在申请支付勘察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工程款、设备购置费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发【2017】52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的,承包人如需补缴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中心(******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局            电话:******

11. 联系方式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23

    址:******30号神冠豪都B2单元24楼(******公司)

    编:543000

    编:543000

人:梁工

人:廖榕榕、石丛铭、王晟

    话:******

    话:******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DZBWZ@163.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

 

    号:******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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