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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广告宣传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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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年度广告宣传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晋江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1-******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1-******厅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釆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釆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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