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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及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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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及服务项目补充通知四

 

招标编号:******

 

投标人: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及服务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确定如下: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年9月**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室(******中心七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3.4.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因本次开标时间修改而调整;投标人若已开具投标保函的,无需修改保函有效期,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3.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基准计算有效认定时间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业绩、资信等级、通用型设备上市时间、社保等),其有效认定起时间不因本次开标时间修改而调整,仍以招标文件中所记载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基准计算时间,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举例如下:如业绩要求“近**年内”,则有效认定具体指“**年**月**日至**年**月11日”。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年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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