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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东入口客运总站及停车场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8-10-1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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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东入口客运总站及停车场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16]**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
(1)建筑工程
1).停车场(占地面积47606平方米):小型车车位348个,占地面积14974平方米;中型车车位87个,占地面积12520平方米;大型车车位84个,占地面积17112平方米。
2).新建道路面积15400平方米。
3).绿化面积16996平方米。
(2)设备工程
车辆维修保养设备、监控系统、标识各1套,智能停车场设备、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各1台、水泵4台。
(3)公用工程
配套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各30米,供电管线50米。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年-**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号、吉建办〔2017〕**号、吉建管〔201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主体与成员分别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材料;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备案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10时00分,地
******中心一楼右侧。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
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130022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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