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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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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25,954.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建筑工程 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25,954.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根据财库〔2022〕**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依据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相关通知/发文属于资质有效期延期的情况,资质证书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8.本项目公布成交结果后,所有供应商应将其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送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号优信秀城公馆6层**号,*小姐收,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处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号优信秀城公馆6层**号(住改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姐

电  话:******

******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磋商文件(******).zip

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飞来峡镇螺塘村粮食烘干场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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