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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康园及盛世康园二期第二批次商砼材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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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月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合同》第一条第2项、招标文件第6.1.2:供货期与投标期商砼价格发生浮动的,甲乙双方协商商砼供货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停止供货,甲乙双方办理结算。

改为:供货期商砼价格发生浮动的,甲乙双方约定只调整商混中水泥价格浮动产生的价差:以投标期甲方考察水泥价格为基准值,水泥价格浮动在±10%之内(含10%)的,因此造成商混价格浮动产生的价差不做调整;水泥价格浮动超出±10%的,只调整因超出部分造成商混价格浮动产生的价差。商混中水泥含量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配比单为准,水泥价格浮动值以甲方考察值为准。(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全型号混凝土配比单,以作为计算商混差值及验收的依据)

2、原《采购合同》第4.3: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送货,甲乙双方对运至现场的货物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该签字最为双方对收货日期、收货数量及货物外观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

改为: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和领用单位要求送货,领用单位和乙方对运至现场的货物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该签字应为双方对收货日期、收货数量及货物外观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

3、原《采购合同》第5.1: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供货方每车发货单由乙方、领用单位在施工现场签字验收,并以签字的发货单作为对账及结算依据,供货量以m3为计算单位。

改为: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乙方每车发货单由领用单位、乙方在施工现场签字验收,并以签字的发货单作为对账及结算依据,供货量以m3为计算单位。

4、原《采购合同》5.2 :甲方可进行抽检,抽检方式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数量符合送货单方量时,按送货单方量签收,数量少于送货单方量时,按实际方量签收。过磅结果允许误差±2%。因领用单位计划不周造成尾车混凝土剩余,领用单位承担此部分混凝土费用。

改为:甲方可进行抽检,抽检方式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数量符合送货单方量时,按送货单方量签收,数量少于送货单方量时,按实际方量签收。过磅结果允许误差±2%。因领用单位计划不周造成尾车混凝土剩余,乙方同意此部分混凝土费用由其向领用单位进行追偿。

更正日期:**年**月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根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公司

地址:******B12东楼二层

联系方式:**********-*77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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