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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巴县帕羊镇聂康村石材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3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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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SCGT-RKZZB-******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仲巴县帕羊镇聂康村石材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仲巴县帕羊镇聂康村石材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CGT-RKZZB-******,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136万元。资金来源为产业扶贫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仲巴县帕羊镇聂康村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仲巴县帕羊镇聂康村石材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2.2 招标内容:******采购一辆挖机(具体内容见采购清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交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136万元(大写:壹佰叁拾陆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提供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网查询结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截图);

3.3非在藏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招标;

4.2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年127**年 1213 每日上午10:**-**: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5.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持(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且符合投标人资格所有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且复印胶装成套,逐页加盖公章,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档一份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捌佰伍拾元整(RMB¥8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12  28  15 30   

6.2地点:******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仲巴县帕羊镇聂康村专业合作社

  人:普穷

联系电话:************

    :仲巴县帕羊镇

招标代理:******

  址:******

人:黄振景

  话:******

 

  ******公司

                                                 **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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