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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3-03-1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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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果园路东侧、祥云路西侧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6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754.4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6471.26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面积73702.82平方米、社区便利店58.43平方米、各类公共配套用房1204.8平方米、******中心1505.2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2283.19平方米,主要包括机房层381.75平方米、保温层1762.7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建筑面积8428.08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9593.08平方米,配电房及水泵房856.54平方米。项目容积率2.5,绿地率35.1%;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土建、人防、电梯、水电安装、幕墙、消防、市政附属、智能化、******网通信、公共区域装修等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8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按工程保修合同约定执行。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65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厅公告【2017】第**号、【2019】第**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厅公告【2017】第**号、【2019】第**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8 其它要求:

1))******厅公告第**号文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号文、苏建招函【2015】**号文、连建发【2021】**号、连建发【2021】**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年09月至2023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99%、100%,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0316日至20230322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809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032809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年09月至2023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

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完工后付至监理酬金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酬金的80%,工程交付使用且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监理酬金的97%,余款3%待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9.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富华东路**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范工                        联系人:******孙翠华、刘工            

电话:******  ****-**321092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ocsz02@jocite.com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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