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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毛家湾净水厂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一),答疑文件(一)

发布时间:2023-03-0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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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5,225,44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川天府新区毛家湾净水厂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第四章 招标人上传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2)施工总承包工作: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不含地面景观绿化工程),……”修改为“(2)施工总承包工作: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招标人上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3.3.3.1变更估价原则

13.3.3.1.1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初步设计图的前提下,承包人进行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及设计优化,其盈亏均由承包人承担;如需要改变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初步设计图,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同意后可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合同价款。

13.3.3.1.2设计变更应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因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费用不予以调整;导致费用减少的,应按实际予以调减。

13.3.3.1.3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是指发包人变更技术标准和要求或招标文件发布时提供的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审查后的设计方案,应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3.3.3.1.4若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现场未按技术标准和要求或初步设计图实施的情况下,现场实际实施工程量少于初步设计图工程量时按对应项目清单总价同比例调整,现场实际实施工程量大于初步设计图工程量时不做调整。

13.3.3.1.5变更计价

(1)《修正价清单》中有适用变更子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执行。

(2)《修正价清单》中没有适用变更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参照《修正价清单》的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计算,类似项目即为:变更项目与原清单项目仅是材料费发生变化,调整办法为将修正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替换为新增材料价格,若新增材料价格由发包人认质认价确定,则该新增材料价格不下浮。

(3)《修正价清单》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价×总体修正比例,其中材料价格的确定按照下述原则执行

A.《修正价清单》中已有的材料价格,按照修正价清单中的材料价格计入。

B.《修正价清单》中没有但有信息价的材料:除铜芯电线电缆外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总体修正比例,其中,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天府新区“不含税市场综合价”,天府新区材料“不含税市场综合价”缺项的按成都市区的“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执行,上述“不含税市场综合价”中没有的,参考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成都市“不含税信息价”。

C. 无信息价的材料:以发包人认质认价程序确定新增材料价格, 认质认价确定的新增材料价格不下浮。

……

修改为

13.3.3.1变更估价原则

13.3.3.1.1工程建设费中总价部分变更估价原则:总价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初步设计图规定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主要材料设备型号(技术参数)与质量要求等内容的前提下,承包人进行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及设计优化,其盈亏均由承包人承担;如需要改变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初步设计图,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同意后可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合同价款。

13.3.3.1.2工程建设费中单价部分变更估价原则设计变更应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因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费用不予以调整;导致费用减少的,应按实际予以调减。

13.3.3.1.3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是指发包人变更技术标准和要求或招标文件发布时提供的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审查后的设计方案,应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3.3.3.1.4若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现场未按技术标准和要求或初步设计图实施的情况下,现场实际实施工程量少于初步设计图工程量时按对应项目清单总价同比例调整,现场实际实施工程量大于初步设计图工程量时不做调整。

13.3.3.1.5因变更调整合同价款时:总价部分不开包调整,仅对变更内容造成的工程费增加/减少差额进行调整;单价部分按照变更后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调整。

13.3.3.1.6变更计价

(1)《修正价清单》中有适用变更子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执行。

(2)《修正价清单》中没有适用变更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参照《修正价清单》的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计算,类似项目即为:变更项目与原清单项目仅是材料费发生变化,调整办法为将修正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替换为新增材料价格,若新增材料价格由发包人认质认价确定,则该新增材料价格不下浮。

(3)《修正价清单》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价×总体修正比例,其中:

材料价格的确定按照下述原则执行:

A.《修正价清单》中已有的材料价格,按照修正价清单中的材料价格计入。

B.《修正价清单》中没有但有信息价的材料:除铜芯电线电缆外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总体修正比例,其中,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天府新区“不含税市场综合价”,天府新区材料“不含税市场综合价”缺项的按成都市区的“不含税市场综合价”执行,上述“不含税市场综合价”中没有的,参考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成都市“不含税信息价”。

C. 无信息价的材料:以发包人认质认价程序确定新增材料价格, 认质认价确定的新增材料价格不下浮。

“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及“工程定位复测费”按照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注明的费率计入综合单价。

规费按照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计入综合单价。

……”

3、招标清单 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说明 六、 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处理。”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价中的工程建设费总价不得高于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处理。”

 

 

 

招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月**日

四川天府新区毛家湾净水厂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网络提问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税金按给的定值计入,请明确结算时税金是否按审定的建安费为取费基数按规定费率结算?

答:税金结算时以工程建设费结算价为基数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计算销项增值税额和附加税额。

  

招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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