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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湖北工业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湖北工业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305FJ-078004001)

发布时间:2023-09-02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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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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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1次答疑

项目编号:******HBSJ-202305FJ-******

 

各投标人:

湖北工业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提问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日期为准)完成的施工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参建鲁班奖、国优奖项是否计分?

回复:参建单位不计分。

 

提问2P37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施工团队中,预算员岗位,请问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是否认可。

回复: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招标文件中“预算员”修改为“机械员”,“质检员”修改为“质量员”。

 

提问3P54页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分值,投标人拟担任的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是否理解为以上五个岗位人员满足要求的,各岗位分别得1分。共计5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P34页业绩要求中,其中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及链接证明)。

1)因各省份竣工验收材料文件名称不同,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型中,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网查链接及截图是否认可?

2)******网页截图及链接证明,请问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例如江西住建云、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可查询的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因北京市社保查询政策,系统能查询到的最新缴费凭证为当月的上上月,即**月份查询的社保记录只能显示到**月已缴费,如果企业能提供**月查询日期的,最近连续**年的人员社保记录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认可?

回复:可以。

 

提问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等内容,而招标文件未明确地勘资质要求,与上述政府管理条例不符,建议投标人资格条件增加地勘资质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删除“地质勘察工作: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一桩一勘”等相关内容。

 

提问8: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包含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等内容,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并没有列项相应费用指导投标人报价,请发包人给予明确;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删除“地质勘察工作: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一桩一勘”等相关内容。

 

提问9: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进行协同设计,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并没有列项相应费用指导投标人报价,请发包人给予明确。

回复:设计费报价中包含BIM相关费用。

 

提问10: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施工团队(P37)须配备预算员,并且须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由于目前很多企业或省份已取消预算员岗位培训考核,无法获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故是否能用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或二级)证书替代预算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回复: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招标文件中“预算员”修改为“机械员”,“质检员”修改为“质量员”。

 

提问11: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全国各省份关于社保证明的规定不一致,部分省市区域无法在开标截止日前开具出**年**月的社保证明,能否将此招标条件修改为:“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招标文件P53页,“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项与P204、P205页编制格式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评审标准为准

 

提问13:招标文件第37页,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而湖北省七大员没有预算员,可否用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来代替预算员?

回复: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招标文件中“预算员”修改为“机械员”,“质检员”修改为“质量员”。

 

提问14: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件第14.1.3条“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核定的下浮率 ”,该表述是否有歧义,建议修改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图预算单价*(1-投标下浮率)”。

回复: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4.3条工程进度款约定执行。

 

提问15: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有“附件一:水文、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详见附件)”“附件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详见附件)”,招标资料中文件相关文件,请提供。

回复: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提问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根据开竣工日期推算,计划工期应为**天。请明确计划工期。

回复:本项目计划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

 

提问17:请提供“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附件一:水文、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 附件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详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提问18:评分办法前附表中承包人建议书与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未区分,且上传界面中承包人建议书与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开上传,请明确哪些属于承包人建议书评分项,哪些属于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项。

回复: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格式。

 

提问19:评分办法前附表中承包人建议书与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点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承包人建议书、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不一致,******处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评审标准为准。

 

提问20: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及发包人要求中约定招标范围包含地质勘察工作,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总预算中仅包含建安工程费、设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未见地质勘察费,且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约定“水文、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由发包人提供,前后矛盾,请明确地质勘察工作是否为招标范围?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删除“地质勘察工作: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一桩一勘”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仅提供前期已有的勘察资料,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提问21:第三章2.2.4(4)中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各投标总报价是否扣除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投标总报价是否扣除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回复:扣除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提问22: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件协议书中“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项目结算价的限额,限额不包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即审计审定的工程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结算价的限额不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有误?另外,若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调整、******处理?******处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或“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为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即在甲方没有提出扩大项目规模、新增功能需求、提高标准前提下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且不可预见因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调整、人材机调差等不受“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的限制”?

回复:本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即在甲方没有提出扩大项目规模、新增功能需求前提下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经发包人审计后的总承包结算价,小于结算价的最高限额,按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进行结算;若审计后的总承包结算价,大于结算价的最高限额,按结算价的最高限额结算。专业工程暂估价另计。

 

提问23: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件约定材料调差范围为:钢筋及钢结构用钢材、商品砼、加气块、商品砂浆,材料调差范围能否增加电线电缆、管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4: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件约定材料调差幅度为±10%,而2018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规定的材料调差幅度为±5%,该项目材料调差幅度能否修改为±5%?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5: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件第13.3.3.1条约定“新增及变更工程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标准及取费标准按鄂建办〔2020〕42 号文规定执行”,******厅头〔2021〕2263 号,******处能否修改为“******厅头〔2021〕2263 号文规定执行”。

回复:******厅头〔2021〕2263 号执行。

 

提问26: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件第14.1条约定“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即在甲方没有提出扩大项目规模、新增功能需求、提高标准前提下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即结算价最高限额未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处是否有误?另外,若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调整、******处理?******处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或“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为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即在甲方没有提出扩大项目规模、新增功能需求、提高标准前提下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且不可预见因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变更调整、人材机调差等不受“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的限制”?

回复:本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即在甲方没有提出扩大项目规模、新增功能需求前提下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不得超过项目结算价的最高限额。经发包人审计后的总承包结算价,小于结算价的最高限额,按审计审定的总承包结算价进行结算;若审计后的总承包结算价,大于结算价的最高限额,按结算价的最高限额结算。专业工程暂估价另计。

 

提问27:能否提供本工程的初步设计说明或者初步设计方案?

回复: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提问28:能否提供本工程可编辑CAD版本的初设图纸或者CAD版本总平面图?

回复: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提问29:能否提供施工现场临水电接驳点具体位置?

回复: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

 

提问30:能否提供本工程地勘报告?

回复: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提问31:能否提供本项目办公区、工人生活区等临建建设场地的具体位置?

回复: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

 

提问3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页“六、承包人建议书”和“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中要求的章节内容,与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3页中的章节要求不一致。请问:编制“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章节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评审标准为准。

 

提问33、招标文件 P194 页 2.1有勘察设计费清单,并且招标内容包含勘察工作,而 P202 页 2.8 投标报价汇总表只有设计费报价,汇总表中设计费是否包含勘察费?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删除“地质勘察工作: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一桩一勘”等相关内容。

 

提问34:招标文件 P195-P203 页22工程设备费清单、23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清单、2.5 技术服务费清单、2.7 其它费用清单不涉及到投标人报价的,是否可以填写“/”?

回复:可以。

 

本次答疑内容详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答疑公告附件“其他材料”,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以便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

******公司

2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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