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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机场弱电机房UPS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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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弱电机房UPS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波机场弱电机房UPS采购项目采购UPS主机8台、电池58节、监控管理模块31个,并采购一年四次UPS巡检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提供**年硬件质保和**年四次定期巡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核准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提供业绩:**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UPS采购业绩的,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2 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5.3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

联系人:******



******公司宁波机场弱电机房UPS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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