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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DZC20200688_02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A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0-11-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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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使用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计划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为了加强公租房的使用管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大庆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管理的公租房

甲方将以下公租房委托给乙方进行使用管理:

(一)项目名称:******

(二)坐落位置:悦民苑小区公租房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友谊大街与地宫门路交叉口西北、益民小区公租房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一街、******处。

(三)房屋数量:公租房1389套,其中悦民苑小区263套,益民小区208套,龙凤小镇小区918套。本合同签订后,委托管理的房屋数量发生变化的,以甲方另行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数量变化情况说明为准。

(四)房屋标准:房屋结构质量验收合格,水、电、家具、家电等设备设施良好,能够正常使用,均无安全隐患,符合居住条件。以上设备设施交由乙方管理,由乙方按照标准分配租户使用,配发租户时乙方和租户应办好交接手续,如有丢失损坏,乙方应按实际购买时的价格赔偿。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及金额

委托管理期限自 202091日起至202391日止。

委托管理金额价税合计为:三年共计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整(¥******.00元),每年委托管理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00元)。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及要求

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并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委托管理事项,本合同未明确具体要求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大庆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一)负责维修改造房屋承接监督验收(仅指龙凤小镇公租房),发现并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对小区共有部位及专有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对发现问题的提交施工单位;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质保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跟踪问效直至符合相关要求;

(二)办理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登记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时,查验承租人、购房人提交的购(租)房合同、缴款票据、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采集承租人、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人员基本信息、影像资料等,填写公租房住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时在公租房管理系统中予以变更;

3、发放住户手册、房屋使用说明等资料;

4、督促承租人、购房人签订《入住承诺书》、《消防安全承诺书》等;

5、发放房屋钥匙,协同承租人或购房人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表读数;

6、承租人或购房人退房时,督促其办理退房手续,查验退房人身份,查验房屋设施设备、租金缴交等情况,填制《退房交接验收单》,收回房屋钥匙及其他资料,并将保障对象退房情况录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系统。

(三)负责公租房居住使用期间的安全防火现场巡查监管,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周、月、季梯度巡查计划;

2、每季度巡查覆盖小区全部房屋;

3、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389套公租房交付乙方使用和管理,乙方每月开展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处置安全隐患,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日常维修不及时而引发的跑水、漏水、火灾、触电、燃气泄漏等给租户和其他相关人员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形成《月度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报告》报甲方;

5、每半年开展入户调查,收集保障对象收入变化、共同申请人等情况,分类整理失业、孤寡、残疾、低保等特殊人员基本情况,报甲方;

6、对承租人、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空置、违规装修、******局、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进行及时排查,有违规使用行为立即制止、书面告知、记录谈话、通知整改,拒不整改的,******处理。******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并记录;

7、受理、记录、核查各种投诉举报,******处理,******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记录;

8、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未配租房屋的巡查管理工作,发现违规占用,立即清退并报甲方,需要维修的要及时予以维修;

9、巡查监管过程中,将巡查记录录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并形成各种阶段性报告,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报甲方;

10,每年提供电梯维保单位出具的《电梯检测报告》报甲方。

(四)负责公租房的租金收(催)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指导租户存入甲方指定的公租房资金专用账户;

2、根据租金收(催)缴情况,制作租金缴款单和日记表,及时更新租金台账。制作当月欠费明细表、累计欠费明细表、欠费原因分析表、当月租金汇总单等表格,连同当月租金台账,于下月第5个工作日前报甲方;

3、对欠缴租金的承租人,采用电话通知、发催收函、上门督促等合理方式进行催收,全程做好催收记录并调查取证;

4、甲方依据系统内已租房屋的租金租金收取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考核依据,决定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拨付比例;

5、公租房当年一季度实收租金(不含本年度前欠费及预收以后季度)达到当季度应收资金的95%以上,二、三、四季度实收累计租金(不含本年度前欠费及预收以后季度)达到截止当季度应收租金总额的 98%以上(上季度未收到租金纳入下季度应收租金总额内)。

6、其他未尽事宜,须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五)负责公租房出租宣传工作,按规定完成宣传任务,宣传方式多元化,宣传范围辐射整个市区,每年宣传投入资金不少于3.5万元,确保提高出租率;

(六)负责公租房专有部分的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日常维修(不包括维修改造保质期内的房屋)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房屋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收集和反馈承租户关于房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投诉,通知维修单位组织维修,参与维修验收工作。拟定年度公租房维修工程的资金预算,建立维修台账,及时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维修相关材料,对报修住户进行回访。

2、设立公开报修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报修申请,填写《日常维修报修记录表》,并于2个小时内报维修单位;影响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安全使用的紧急报修申请,应立即报维修单位;

3、报修后第二个工作日进行维修进度跟踪,填写《房屋日常维修进度跟踪及回访表》;

4、每月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房屋日常维修考评评分表》;每月**日前将上月的《房屋日常维修考评评分表》、《日常维修报修记录表》、《房屋日常维修进度跟踪及回访表》、《房屋维修施工单》及维修前后的照片装订成册后报甲方;

(七)公租房专有部分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低于5万元的报甲方,公租房专有部分维修5万元(含5万元)******中心在定点招标中确定维修单位;

(八)其他相关工作,包括:

1、在愿意继续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资格期满前3个月,向其送达《续租申请表》,并在收到保障对象填写的《续租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其报给甲方;

2、按照公租房纸质和电子使用管理档案,分类整理、编号、装订、上架进行规范保管;管理过程中新增资料的,及时更新档案;

3、每半年开展一次保障对象满意度调查,回收、整理满意度调查表;

4、开展公租房政策法规、应急避灾和规范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每个公租房小区设立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在日常服务窗口,设置服务评价器、投诉意见箱,收集群众对公租房管理服务的评价;在每个公租房小区设置承租、退出公示栏;******厅设置房源信息公开栏;******中心分别设立受理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办理。

5、制定公租房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措施。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避灾培训等活动;

6、针对治安、卫生、安全等事宜,每半年与公安、街道等单位开展一次联动管理活动;

7、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二)甲方将购买服务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购买服务(包括:续签合同、服务费拨付)挂钩。对绩效评估与监督检查结果合格的,按期拨付服务费用。对绩效评估与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整改不合格,延缓或减少拨付服务费用,整改合格后承接主体可继续履行政府购买合同;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购买主体应取消承接主体承接资格,终止拨付服务费用,终止履行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接主体责任。

(三)每季度对乙方进行动态考核和计分,汇总考核结果;

(四)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应向乙方支付的季度委托管理费;

(五)根据第三条的委托管理事项,******处理乙方报告的各种情况,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处理乙方报告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考核期间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禁止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考核季度的考评资格并单方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严格按照公租房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委托管理事项;

(二)配置符合公租房设施设备等;

(三)做好宣传、突发事件及其他管理工作事项,解决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信访投诉问题;

(四)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按要求提供资料;

(五)定期整理并移交公租房使用管理档案;

(六)对考核标准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按照规定渠道对考核结果及费用支付提出异议;

(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考核后相应的委托管理费用;

(八)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公租房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委托管理费用标准及支付

(一)委托管理费支付起算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之日起计算;

(二)甲方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经费拨付情况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三)按照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大庆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甲方对乙方考评的原始分值为100分,按考评标准予以相应加分、减分。当考核结果70分以上(含70分)的,每季度甲方向乙方支付与考核结果相同比例的委托管理费(费用拨付计算方法:公租房运营管理费用标准(单位:******),当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

第七条 合同终止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公租房相关政策变化,甲方调整委托管理标准且乙方不符合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二)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和乙方之间委托与被委托关系自行终止。

第八条 合同终止后的移交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重新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委托运营单位办理公租房使用管理相关资料的移交事宜。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致使乙方难以履行委托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尽快解决并要求甲方按照委托管理费基本标准及履行时间据实结算当季度实际产生的委托管理费用。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委托管理期限内乙方累计两次季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根据该项目公租房实际套数支付相应违约金。

(一)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要求完成委托管理事项的;

(二)委托管理期限内乙方累计三次季度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不含70分)或累计两次季度考核被一票否决的;

(三)在管理过程中被住户举报投诉三次及以上拒不整改的,经查举报属实的;

(四)乙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变化直接影响到委托管理事项的继续履行;

(五)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大庆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六)本合同终止后,逾期或不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大庆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有修改或出台新的政策的,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与修改或新出台的政策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修改或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二)本协议终止失效的,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此失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局  

法定代表人:

日 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公司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翀

日 期:**年**月**日

 

 

 

 

 

 

 

 

附件1:公租房运营管理费用标准表(单位:******

序号

项目

服务标准

价格

 

1

 

 

 

1、受理租户申请,接受政策咨询服务。

 

 

 

 

 

 

9

2、组织看房和摇号选房活动,及时公布选房结果、费用标准等。

3、负责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等日常配租管理工作,收取履约保证金、押金,告知租户缴纳租金程序和方式。

4、办理房屋资产交接手续,现场验收房屋状况,确认家电家具等设备设施的品种、数量及水、电、煤气表起始码。

5、提醒租户正确使用设备设施,讲清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注意事项。

6、采集新住租户信息并按要求上报入住情况。

2

退

1、退出申请的受理、告知工作。

11

2、办理退出时租金、履约金及押金的退款手续,查验清点退房租户房屋设备实施及资产情况。

3、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退出情况。

 

3

1、及时收缴租金,按要求上报租金收缴情况。

 

21

2、对未及时缴交租金的租户欠租住户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缴,对恶意欠租户必要时可启动司法程序。

 

 

 

4

 

 

 

使

1、制定房屋巡查计划,开展房屋巡查工作。

 

2、填写《巡查记录表》、汇总形成季度报告。

 

 

22

3、阻止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处理违规行为

4、对空置房进行巡查,已腾退空置房要及时上报进行重新分配。

5、接受投诉举报,******处理和回访。

 

 

5

1、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处理和上报。

 

 

10

2、与物业、公安、消防和社区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安全联防、消防和法制宣传活动。

 

6

1、负责家电、家具等资产管理工作,

16

2、所有资产登记入账,账物相符。

3、按规定配发租户,并做好交接和收取押金。

 

 

 

 

7

 

1、做好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组织的参观、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

 

 

7

2、召开租户代表联席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小区满意度测评。

3、受理小区内相关信访接待工作。

4、做好保障房政策宣传。

5、维护小区安全,处置小区突发事件。

6、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

 

 

 

8

 

 

1、安排专人受理报修电话,专人接待报修租户。

 

 

 

8

 

2、通知维修单位组织维修,并组织维修验收。

3、对报修住户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台账,内容包括维修工作记录、维修费用记录等。

5、按要求编制上报年度维修预算报表,按时核销维修费用

 

 

9

1、按照“一套一档”的要求建立公租房基本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租户信息等档案。

 

 

10

2、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一致。

3、做好档案的保存工作。

价税合计

 

114

 

 

 

 

 

 

 

 

 

 

 

 

 

 

 

 

附件2: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

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承接方自评

第三方评价

 

110

管理

框架

2

承接方内部机构设置健全,承接业务能按预期目标顺利开展得2分,机构设置不健全扣1分,进展缓慢或不顺利扣1分。

 

 

管理

能力

2

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规范有序,推进顺利得2分,管理混乱或进展缓慢等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社会动员能力

2

承接方服务质量较高,能得到同行或社会各界好评,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得2分。反之可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

 

 

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对承接的服务项目能有效推进,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持续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得2分,反之可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

 

 

从业人员情况

2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数量、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能满足项目要求,定期对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得2分,反之可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15

资金

支出

5

服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服务项目预算科学合理支出,无贪污、挪用、挤占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能按合同要求推进得5分。资金支出不科学或不按服务项目预算支出导致进展缓慢扣5分,出现贪污、挪用、挤占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扣5分,最多扣5分。

 

 

财务

管理

5

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会计核算、账户管理、资金管理清晰明细,各项资金使用手续齐备,台账资料齐全得5分,账户管理、资金管理不规范各扣1分,可累计扣分。资金使用手续不全扣1分,台账资料不齐扣1分、管理不规范扣1分。最多扣5分

 

 

资产

管理

5

家具、家电等国有资产有效管理、使用、分配、处置,按照标准分配租户使用,没有丢失损坏且符合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财政以及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得5分,管理、使用、分配、处置不当各扣1分,丢失损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扣5分。

 

 

 

 

 

 

 

 

 

 

 

 

 

 

 

 

 

 

 

使

 

 

 

 

 

 

 

 

 

 

 

 

50

入住

管理

10

能够按要求受理租户申请,接受政策咨询服务,组织看房和摇号选房活动,及时公布选房结果、费用标准,提醒租户正确使用设备设施,讲清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注意事项,定期开展公租房政策宣传,采集新住租户信息并按要求上报入住情况得10分,没有按要求受理租户申请、没有组织看房和摇号选房活动、没有及时公布选房结果、费用标准、没有办理房屋资产交接手续、没有提醒租户正确使用设备设施、没有采集新住租户信息并按要求上报入住情况、没有讲清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注意事项、没有定期开展公租房政策宣传各扣1分。

 

 

 

使用

管理

 

10

能够制定房屋巡查计划,开展房屋巡查工作。,阻止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处理违规行为,接受投诉举报,******处理得10分,反之,各扣1分。

 

 

退出

管理

10

退出申请的受理、告知工作,办理退出时租金、履约金及押金的退款手续,查验清点退房租户房屋设备实施及资产情况,对空置房进行巡查,已腾退空置房要及时上报进行重新分配,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退出情况得10分,反之,各扣1分。

 

 

租金

管理

10

能够及时收缴租金,按要求上报租金收缴情况,对未及时缴交租金的租户欠租住户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缴,对恶意欠租户启动司法程序解决,没有拖欠租金情况得10分。没有及时收缴租金、没有按时按要求上报租金收缴情况、没有对欠租住户进行催缴、没有对恶意欠租户启动司法程序解决各扣2分,拖欠租金未交1户扣1分,最多扣10分。

 

 

安全

管理

10

每月开展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按时上报《月度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及时制止、处置安全隐患得10分,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日常维修不及时而引发的跑水、漏水、火灾、触电、燃气泄漏等给租户和其他人员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坏扣10分。

 

 

 

创新

管理

5

在不违背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精简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服务对象,能及时有效解决服务对象诉求的得5分,反之可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

 

 

25

服务

满意

25

满意度得分:满意度100%得25分, **-**%得20,**-**%得15分,**-**%得10分,70%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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