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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农业农村局沛县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物资采购(农药)询价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JSRX-X2024-0007]

发布时间:2024-06-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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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沛县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物资采购(农药) JSZC-320322-JSRX-X****-****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JSRX-X****-**** 

项目名称:******沛县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物资采购(农药)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局购置沛县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物资农药一批,具体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货物送达供货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农药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621日至2024627日,每天上午00:**-**:00,下午12:**-**: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62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62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62810:00)前,本项目为不见面线上评审,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29号苏宁广场B*-****

(四)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95081d4a02b421ba3b98f7547c815ff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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