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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2022-41号地块工程总承包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0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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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202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

致各位投标人:

******公司的丰202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泉建招字[2023]**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①第一章,招标公告2.7.2,②第四章、第一部分、三,③合同专用条款第13.1、(2),④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6,施工质量标准的条款内容修改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并应至少获评泉州市优质工程;装配式建筑应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局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指引(试行)>(2021 版)的通知》(泉建筑〔2021〕75 号) 文及现行最新的规定进行施工,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①第一章,招标公告2.7.1,②第四章、第一部分、三,③合同专用条款第13.1、(1),④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4,设计质量标准的条款内容中“(闽 2020〕4 号)”内容修改为“(闽建〔2020〕4 号)”。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44页,合同专用条款2.3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10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内容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3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3页,合同专用条款第36.3:“设计的具体要求:施工图设计应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能有效指导施工。”内容修改为“设计的具体要求: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福建省、泉州市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本工程安全使用的需要,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通过审图,能有效指导施工。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或过度设计的发生。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承包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关于承包人的设计任务,增加36.7条款:36.7 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均需通过发包人的审核确认,承包人需编制施工图预算,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金额,需与承包人的投标报价相匹配。发包人有权根据设计概算要求承包人调整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控制在报价清单中的工程量范围,实行限量设计、限额设计,如设计标准高于投标价,总价不调增,设计标准较低导致设计概算低于投标价的,最终在结算中扣除低于部分。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表进行设计。承包人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优化设计产生的设计和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允许调整造价;但发包人增减工程范围的情况才可调整。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7页,合同专用条款第5.3.1:“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另行协商。”内容修改为“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名称)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景观设计、精装设计以及承包范围内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为图纸提交设计文件后**日内。”并增加以下条款内容:******

(3)发包人有权在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承包人应积极采纳,若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建议、审查和确认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等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设计缺陷的修复。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中的重大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并给发包人造成事实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相关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商议后约定承担方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49页,发包人要求第二、(二)、4、(3)条款内容修改为:“(3)项目周边有市政雨污水管线接入点,承包人应综合施工需要、现场实际情况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雨污水的排放(含办理临排证、永排证等相关手续、涉及红线外雨污的破路、施工、修复等),及市政燃气与红线外接驳点间的对接破路、修复等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自备发电机以便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时工程正常施工。”。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68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6.3、(2)、①、a:“a、报告期钢筋用量的确定: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作量对应的清单钢筋用量(即理论净用量不含定额损耗量)。”内容修改为“a、钢筋(含PC构件钢筋用量):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产值对应的清单钢筋用量(即理论净用量不含定额损耗量,PC构件含钢量根据PC深化图按实计算不另计损耗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68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6.3、(2)、②、a:“a、报告期水泥及砼量的确定: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作量对应的清单水泥及砼用量(即理论净用量不含定额损耗量)。”内容修改为“a、商品砼(含PC构件砼用量):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作量对应的清单商品砼用量(即理论净用量不含定额损耗量,PC构件砼用量根据PC深化图按实计算不另计损耗量)。”。并增加内容:******

d、不可调差商品砼范围:******

9、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第16.3条款中的“水泥”字眼删除。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69页,合同专用条款16.3、(2)、③、b中:“电线、电缆价差=(报告期价-基期价)×73%×报告期电线、电缆用量×(1+税率)。”内容修改为“电线、电缆价差=中标价*(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73%×报告期电线、电缆用量×(1+税率)。”。

1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71页,合同专用条款16.3、(5)增加以下内容:******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0页,合同专用条款17.3.1、(3)支付比例、14):“14)代扣、代支付、违约罚金的扣除时间:发包人代为支付的劳保费、水电费以及承包人的违约罚金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但发票额应按扣除前金额开具。”内容修改为“14)代扣、代支付费用的扣除时间:发包人代为支付的劳保费、水电费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但发票额应按扣除前金额开具。”。

13、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25.2(7):“(7)优质工程增加费: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已按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的标准(全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1%)计取。”内容修改为“(7)优质工程增加费: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按已获评泉州市优质工程的标准,以暂定总价列入最高投标限价中,此项费用由结算时的(结算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1%)按实结算。”。

14、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25.29:内容修改为:“25.29本项目要求全部建设单体质量须获评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优质工程增加费以暂定总价列入最高投标限价中。若本项目所有建设单体或个别建设单体质量要求未获评泉州市优质工程标准的,优质工程增加费按结算时结算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1%扣除外,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结算款中(按结算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1%)扣除违约金。”。

1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53页,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以下条款:37)为了防止在建工地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投标人中标后,项目各类食堂加工烹饪应采用电器类设施,禁止使用瓶装燃气和醇基燃料。

1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8页,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中的内容“承包人要求付款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合格工程合同价值的全额建筑安装发票”修改为“承包人要求付款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合格工程合同价值(当期产值)的全额(100%)建筑安装发票”。

1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3页,合同条款第17.3.3中的内容“承包人要求付款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合格工程合同价值的全额建筑安装发票(即开具当期已完合格工程合同价值 100%的发票)”修改为“承包人要求付款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合格工程合同价值(当期产值)的全额(100%)建筑安装发票。”。

1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9页,5):“5)取得验收及备案证明,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工程和资料交接等工作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发包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初步核定总价的 88%。”内容修改为“5)取得验收及备案证明,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工程和资料交接等工作后 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开具至初步核定总价的全额发票(含保修金),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发包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初步核定总价的 88%。”。

第190页,16)④:“④检测合格且取得验收证明,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工程和资料交接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发包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初步核定总价的88%”内容修改为“④检测合格且取得验收证明,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工程和资料交接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开具至初步核定总价的全额发票(含保修金),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发包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初步核定总价的88%”。

1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76页,合同专用条款17.1.2、二、(2)、④c:“c、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发包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价格信息价(即 2023 年 8 月的信息价),分项工程定额子目套用最高投标限价取费标准*中标降幅系数计算。”内容修改为“c、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发包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价格信息价,分项工程定额子目套用最高投标限价取费标准*中标降幅系数计算。”

20、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25.19:“25.19 ******处罚细则:详见合同附件附件 45《工程管理红线清单及考核办法******》。”内容删除。

2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0页,合同协议书中二、商品房工期节点表序号11,工作内容“全部地下室±0.00 结构结构施工完成”修改为“全部地下室±0.00 结构施工完成”。

2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1页,《甲供材料设备及单独分包工程的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收费及工作内容一览表》内容修改,以本答疑发布的为准:

甲供材料设备及单独分包工程的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收费及工作内容一览表

项目

计价方式及配合工作内容

包干金额(元)

1、入户门指纹锁

按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分包单位支付至入户门安装单位

5000

2、入户门(含门套、合页、门碰)

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的2%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入户门单位支付至总包

12000

3、配电箱

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专业施工单位

13000

4、可视对讲设备

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供货单位支付至智能化专业施工单位

2000

5、石材(含人造石:门槛石,电梯门套、轿厢内地面)

按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材料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

3500

6、瓷砖(含瓷片)

按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材料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

24000

7、仿石砖

按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材料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

6000

8、地漏

按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材料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

300

9、灯具

按材料合同价×0.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材料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

4000

10、开关面板

材料合同价×1.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由开关面板供货单位支付至总包

1200

11、电梯工程

按1500元/部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

48000

12、夜景工程

按合同价的1.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

42000

13、标识标牌及信报箱

按合同价的1.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

14000

14、大门装饰工程

按合同价的1.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

30000

15、地下室地坪工程

按合同价的1.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

35000

16、智能化

按合同价的1.5%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管理费。

24000

2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62页,合同专用条款11.5(2)内容修改为“(2)承包人未能如期完成合同协议书第二点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的总包施工计划节点时间,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项(节点)每日5万元,发包人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签证延期除外);如节点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且工程质量未受影响,已扣除的节点工期违约金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的整改表现情况进行核定,根据核定后的返还金额进行返还(影响发包人销售节点的工期违约金除外)。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合同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除按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承包人还应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的投入,因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再另行计取。”。

2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1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7.3.1、(一)、III、(3)、19),内容修改为“19)赶工费230万元(贰佰叁拾万元),在承包人如期完成合同协议书第二点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的工期节点前提下(桩基开工以甲方指令为准,若开工时间顺延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签证延期,在保持工期不变的前提下总包施工计划节点时间相应顺延),按下列分配金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2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77页,合同专用条款17.1.2、二、(4)和(6)条款内容全部删除。

    2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70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6.3、(2)、⑤条款内容全部删除。

2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71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6.3、(2)、⑧条款内容修改为“⑧其它材料的价格均不得调整,调整价差主要材料仅指钢筋、商品砼、电线、电缆、铝合金型材、玻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引起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28、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第17.3.1、(一)、1、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条款内容修改为:

1、工程设计费的支付。

(1)方案深化设计部分: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方案深化设计费总额20%; 

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完成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30%; 

施工图配合完成、审查合格、******局电子校核合格并提交蓝图,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方案设计费用。

(2)主体施工图设计部分: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施工图设计费总额20%;

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完成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10%;

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10%;

设计人完成所有外立面相关配合工作,建筑相关材料部品定样完成,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完成工程合同要求的各专项设计配合及完成销售合同附图,同时完成各专项设计的施工招标及进场交底配合,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方案设计费用。 

(3)专项设计部分: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相对应专项设计费的20%;

各专项设计方案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对应专项设计费的50%;

完成工程合同要求的各专项设计,同时完成各专项设计的施工招标及进场交底配合(若为报政府审批的专项设计,则按报政府审批并完成相应批复时间),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对应专项设计费的20%;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方案设计费用。

29、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4.1.10、25)条款中“(详附件 24《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规定》)”内容删除。

30、本项目随公告发布的“3.丰****-**地块EPC合同附件0824.zip”内容作废,合同附件的目录及合同附件对应内容随本答疑另册发布,具体详见本答疑附件“合同附件(答疑调整).zip”。

31、因合同附件内容调整,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引用的合同附件及序号调整更正如下:

附件A-1:各专业工程付款方式(原附件 65:《各专业工程付款方式》)

附件16:第三方工程评估(原附件17:第三方工程评估考核办法(******)及其附件)

附件C-1:毛坏项目工程精保洁标准《原附件18:《毛坏项目工程精保洁标》

附件D-6:工程建造要求(原附件50:《工程建造要求》)

3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应为第二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增加:6.地勘报告,具体详见本答疑附件“地勘报告”。

3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有调整,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①招标公告2.4.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 元,其中:①设计费(含税):本项目总设计费为 ****** 元,其中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费按 ******  元计,其他专项设计费暂按 ******  元计;******处理;②建安工程费(含税):本项目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 元(含暂定金 ******元);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的暂定金额和设计费修改为:暂定金额:************元;设计费:******元;

34、本项目随公告发布的“1.模拟清单.zip”“2.最高投标限价.zip”内容作废,新的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随本答疑纪要发布,具体详见本答疑附件“模拟清单(答疑版).zip”“最高投标限价(答疑版).zip”。 

3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签字或盖章特殊要求的编列内容修改为:

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的情形)的电子公章,需联合体成员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可上传盖实体单位公章后扫描件或电子公章;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上传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件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具体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的编列内容增加第5条,内容为:5、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7、本项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第十五的标题由“十五、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修改为“十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编列内容第②条内容修改为:

②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清单成果进行模拟清单报价,将报价成果(成果格式为软件版及对应的excel或PDF格式)导出并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节点,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一级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造价师可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人员,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还应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否则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3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2.龙头企业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内容中的“【含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修改为“【含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并在“注”中增加:******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龙头企业分以各成员的最高龙头企业分计取。其他要求不变。

4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招标条件中,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由“77197.91万元”修改为“******元”。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公告中3.3关于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责任人要求中,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投标,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是否可由非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提供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加分?

回复:可以。

2根据******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与我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业绩得分以联合体成员提供最高类似工程业绩分计取,是否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最高类似工程业绩分计取?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计取。

3招标公告中3.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公司,******公司可同时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且为主体设计分包单位

回复:可以。

4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第3点获奖业绩中,由于厦门市废止《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屿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年修订)的通知>》,目前厦门市市优质工程施行的是工程质量评价活动,获得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通过工程质量评价活动评审的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市级优质工程奖进行加分?

回复:是。

5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第1点中需提供市政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局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回复: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名称各地不一,请提供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第3点中BIM技术人员是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方、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提供人员,且合计人员≥5人即可(例:牵头方提供2人,成员方提供2人,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提供2人)?

回复: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或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一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十六联合体协议书中,是否直接在该章节附上联合体相关资料,包括联合体方的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回复: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在资格文件中提供。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中的“十三、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十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十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是否只需要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回复:“十三、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独立投标人提供,或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十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十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独立投标人提供,或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中的四、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授权提供即可?十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是否也需要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承诺?

回复: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中的四、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提供,十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只需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作出承诺。

10、请问,涉及到主体工程分包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所有相关资料是否可以使用纸质打印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联合体单位实体公章再扫描上传制作软件系统中后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电子公章,无需再加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联合体单位电子公章?

回复:可以。

1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4.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③后按以下格式自行补充内容:******

回复:请直接在投标函填报下浮率K值。

1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含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同时符合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及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得2 分;仅符合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的,得1分。【获得龙头(准龙头)企业文件发布时间为2022 年和**年】。
注: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龙头企业分以各成员的最高龙头企业分计取。”
请问:投标人【含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同时符合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及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得2 分,是指投标人和联合体单位都需要一起具备省龙头和泉州市龙头吗?还是投标人有省龙头和联合体单位有泉州市龙头就可以得2分?

回复:与泉州市龙头(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龙头企业分以各成员的最高龙头企业分计取,不是按联合体各成员累加计取【例如,联合体成员一方为省龙头(无泉州市龙头)和联合体成员另一方为泉州市龙头(无省龙头),应得分为1分)。13、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配备BIM 技术人员配备BIM ******中心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二级(BIM 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数量≧5 人的加1 分。”
疑问: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对应的是技能考试三级证书,******处是
有误?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4按3.9.1.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形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成员双方都要提供的表格和资料有哪些?

回复:详见投标人疑问回复第7条、第8条、第9条、第34条。

15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人员是否是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即可?

回复:详见投标人疑问回复第1条。

16、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平均下浮报价,且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清单成果(海迈版)进行报价,而招标资料中未见模拟清单成果(海迈版),请补充。

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及附件。

17、项目控规指标未见提供、方案户型图未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已办理、装配率未见明确。

回复:项目控规指标和方案户型图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装配率未明确。

18、招标文件中第17.3.3条,请明确支付方式:******

回复: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和市场行情选择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开发贷款等方式支付,发包人以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或开发贷款等方式完成支付,均视为发包人向承包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

19、本项目中,同一家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能不能同时作为不同投标单位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供应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中已明确“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为投标人自有或直接持股的,且生产企业(基地)注册地址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

20、由于竣工验收报告上最后的只能体现施工项目负责人(即备案的项目经理)的名字,不能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名字,若我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没兼任),即合同上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报告上最后的签字只体现施工项目负责人,请问我司的业绩是否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加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中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审标准的“注”有关要求已明确,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②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模拟清单成果(海迈版)利用海迈造价软件进行模拟清单报价,将报价成果导出并附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已标价模拟清单”后,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形式评审不通过。”海迈造价软件的版本有“海迈云计价平台(三合一)和海迈云计价平台(投标版)”,请明确使用哪个版本或2者皆可以?海迈标书制作软件中数据文件需上传哪些内容?若需上传xml,请明确xml导则为3.0导则还是2.3导则?

回复:“海迈云计价平台(三合一)和海迈云计价平台(投标版)”2者皆可以。其他详见本答疑纪要。

22、编制说明中总建筑面积为234829.52平方米,招标文件中总建筑面积为234829.44平方米,两者存在矛盾,请明确具体面积?

回复::以招标文件及本答疑纪要为准。

23、投标最高限价excel中“表3_勘察费模拟清单与计价表(2022)”中仅填写B******设计费,请明确投标报价时是否仅填写总设计费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是。

2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甲供材料一览表中的材料单价与市场价明显不符,请明确投标报价是否需按此表含税单价计入?

回复:以甲供材料一览表中的材料单价计入。

25、本次招标是否包含地勘,若业主已完成地勘工作请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地勘报告已完成,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26、清单编制说明,给出桩基工程:预制钢筋砼管桩、人工挖孔桩和旋挖钻孔桩,但是大型机械设备静力压桩机暂按12台,是否全部桩基均为管桩?

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

27、根据过程版图纸,7#楼层数为17层小高层采用铝模+爬架经济效益较差,可否该楼栋采用木模+普通钢管脚手架。

回复: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方案执行。

28、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日(工期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但招标文件P80合同协议书中工期节点桩基开工为**年**月**日,竣工备案时间**年**月**日,经计算从桩基开工至竣工备案总工期为**日历天,未包含施工图设计工期,该工期节点是否有误?

回复:设计总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9、请提供基坑支护图纸

,并明确基坑支护是否需要拆除,拆除范围。

回复:基坑设计为EPC招标范围,后期基坑拆除及拆除范围需要设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0、合同附件-工程管理技术要求-附件50工程建造要求中标段划分批次划分,开竣工时间、节点工期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以哪份文件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31、合同附件-工程管理技术要求-附件49 项目工程管理规定及要求******(增加洞口)中第11条大型机械设置15台平头塔吊与模拟清单编制说明不一致,P6、P7中工期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以哪份文件为准?

回复:①以本答疑纪要发布的模拟清单编制说明为准;②工期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招标文件规定“②******公司或泉州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需要由谁来提供?

回复:详见投标人疑问回复第1条。

3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的企业资质资格中“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为投标人自有或直接持股的……”,若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投标人是否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投标人(含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即联合体投标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具备此条件即可得分,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是。

34、若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第八章投标格式中要求提供的“八、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九、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十三、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十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中的“八、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十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第二节商务文件中的“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由独立投标人提供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中的“十三、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由独立投标人提供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若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涉及主体分包的内容如何填写?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只需要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

回复: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涉及主体分包的内容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填写,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按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商务文件“一、投标函”填写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与资格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有)”填写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应一致。

36、若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系统“报价信息”中关于投标人承担的任务,是否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任务?

回复:是。

37、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八章投标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涉及设计、采购、施工的质量标准描述不一致,则投标系统“质量目标”的描述以哪个为主?若字数太多是否可写“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经核实,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八章投标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涉及设计、采购、施工的质量标准描述一致,如投标系统“报价信息”因字数限制,质量目标可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格式中的投标函附录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填写并签章完整后上传提交。

38、本项目工期要求描述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2 日历日(工期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投标系统“工期(日历天)”的描述有字数限制,无法全部体现,只写“722”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投标系统“报价信息”因字数限制,工期可填写为“**日历日”;但投标格式中的工期要求请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的工期描述完整内容填写。

39、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回复:是。

40、请问: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3.9.1.1项情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已分别提供《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协议书》,是否还需要提供《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二)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回复:需要提供,若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和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情形的无需提供《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二)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41、招标文件资信评分标准:“注:BIM 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请问:如果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3.9.1.1项情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资信证明中的BIM技术人员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回复:详见投标人疑问回复第6条。

42、请问: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吗?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已明确“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4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为投标人自有或直接持股的,且生产企业(基地)注册地址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直接持股时间是否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可。

44、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及以上各有一项是否满足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加分条件?

回复: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一方最高类似工程业绩分计取。

45、最终上传的商务文件的投标报价软件版是否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编制?

回复: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商务文件的投标报价软件版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编制。

46、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是否具备投标人资格?

回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暂扣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47、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最高投标限价的海迈版成果软件,既后缀为mqd或ba文件,是否提供海迈版软件成果?

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及附件。

48、招标文件P80、P81提供了安置房工期节点与商品房工期节点,请提供哪几栋为安置房?商品房除了首开区1#、2#、6#楼外,是否剩余其他楼栋为二批次?

回复:暂定16#、17#、18#为安置房,3#、5#、6#、7#、8#为一批次,1#、2#、9#、10#、13#、15#为二批次,11#、12#为三批次。实际批次划分以现场指令为准

49、现场红线内是否有场地提供作为办公室临建场地?

回复:地块西北侧红线外有一片空地可以作为办公、生活区的临设场地,相关临设建设和场地租赁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红线内不允许做办公、生活区的临设建筑,避免影响后续现场整体工程铺排和穿插施工。

50、请提供销售展示区范围。

回复:待最终方案确认后提供。

51、装配式楼栋为哪几栋?

回复:暂定1#、2#、9#、10#、12#,具体楼栋以现场落地实际为准。

52、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BIM技术应用方案,是否需要提供BIM动画体现BIM技术应用方案。

回复:BIM动画可以不用提供。

 

三、本答疑纪要附件:

1、模拟清单(答疑版).zip

2、最高投标限价(答疑版).zip

3、合同附件(答疑调整).zip

4、地勘报告

 

注: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处,以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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