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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普迹镇人民政府浏阳市贝恩医疗集团中南总部周边供排水等管网改造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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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普迹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网改造项目(******处理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网改造项目(******处理设备采购)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处理设备 1 8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850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元)

数量

小计

(元)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处理设备

1)中侨启迪,17030×2930×2860mm

2)处理量:230立方米/天

3AO+MBR处理工艺4)出水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一级A标准

610300

1

610300

设备主体壁厚≥8mm,人孔规格500×500×100mm,******处理,采用重装防腐,厚度≥240um,设备使用年限不小于5年,包含缺氧池、好氧池、膜池、清水池、设备间、电气系统、污泥系统、回流系统、消毒系统、进出水系统、搅拌系统等。

2

风机

5.66立方米/分钟15A44.1kp,三牛;

26000

1

26000

3

MBR

谷德水务

179000

1

179000

4

潜污泵

新界泵业

1500

6

9000

含系统泵类

5

静压液位计

HD-EG3

400

1

400

6

浮球液位开关

PPL=6M,固宜

400

2

800

7

管道及配件、阀门

台塑华亚PVC、镀锌/铜芯

3000

1

3000

8

电线电缆

湘联,铜芯2.5mm*-**mm2

3500

1

3500

9

防雷接地

配套

2000

1

2000

10

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

湖南泓深

16000

1

16000

合计(元)

85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0天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

(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5)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乙方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完成**日内预付至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货到现场**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该期为履约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合同3%的尾款满**年后支付

4.2 收款账户: ******院支行(******公司:******)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工程的设备及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合同工程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同时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中相关规定。5.2.2整体项目质保期**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要求设备出水水样送至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完工后,其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 一级A 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达到验收标准;******处理一体化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排放水质不达标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修复。)(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3)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4)因甲方原因造成二次验收,其相关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为验收所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处理站有关的技术资料。

2、甲方为设备提供必要的进场道路,由于道路、场地等问题无法将货物送抵的,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处理设备安装时所需的水、电等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并符合供应要求。提供其它临时辅助性使用场地及临时办公场所,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处理设备进场安装前须到位。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收货、检验、支付货款、出具相关文件。

5、******处理;城管及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6、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或现场抢险费用由甲方负责。

7、调试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甲方指定操作人员的培训。

2、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保证安装质量,出水水质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排放标准。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现场安装管理的规定,按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妥善保护好安装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安装现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或接触到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5、由于进水水量超过本项目的约定标准,造成厂区污水外溢或出水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由进水水量及进水水质超过本项目的约定标准,或出现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具有生物抑制性、难以生物降解的物质含量过高等,对乙方一体化设备的生化系统产生实质性影响或破坏的严重污染情况,******处理厂安全正常运转时,乙方应立即将该等进水水质严重情况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证技术资料及其技术数据清晰、完整和正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详见通用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污水工程的动力配线,由业主方将主电源引至乙方指定的污水工程配电控制箱,配电控制箱至各电器使用点将由乙方负责。

11.2本项目设备整体质保期为**年,质保时间以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视为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由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内容不含耗材、药剂。人为因素(操作不当或不按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故障或设备损坏不在免费质保范围之内,需按成本费收取相应的费用。

11.3一体化设备在完成到货验收后,甲方未能在**日内提供满足调试要求的水量(设计进水量的50%)、水质及电力需求,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满**日内仍未达到调试要求的,视同达到其出水水质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 一级A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并按合同第4.1条“设备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的支付条件,甲方支付对应款项,调试、验收工作待现场满足条件后继续进行。

11.4非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与此有关的质量责任,乙方不承担此质量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处
地址:****** 浏阳市普迹镇新府路**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中路**号金恒雅苑1栋1419
法定代理人: 肖长春 法定代理人: 朱红飞
委托代理人: 娄标 委托代理人: 朱红飞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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