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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乌烈镇“旺家家私城”二至五层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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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烈镇“旺家家私城”二至五层房屋

招租公告 

  

******公司研究决定,******中心大道**号“旺家家私城”二至五层闲置房屋进行对外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概况

******中心大道**号,总建筑面积为573.88㎡,实际面积以测绘结果为准,整栋总高层,框架架构,简单装修,占地面积269.45平方米,建筑面积1040.2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其中一层铺面已完成出租,本次出租二至五层房屋,出租房屋面积相同,均为212.01㎡,二层房屋市场租金评估价为2544元/月,层房屋市场租金评估价为2120元/月,四层房屋市场租金评估价为1484元/月,五层房屋市场租金评估价为1060元/月。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重要事项

1.报名方式:******

2.定价方式:******市场出租评估价作为招租底价,低于招租底价报价无效。

3.报名时间:**年**月11--**年**月30 上午08:**-**:30,下午14:**-**:30(北京时间)

4.报名地址:******

5.开标方式:******市场评估价,优先安排承租四层房屋的竞租方竞拍。如只有一家承租四层的竞租方,直接确定为承租人,不再进行单层竞价流程。如无承租四层的竞租方,则按单层房屋顺序,所有竞租人轮流出价,每次加价50元,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人。如只有一家合格报价人,直接确定为承租人,不再组织二次报名。承租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其报名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不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顺位下一最高报价者替补为承租人。竞标完成后,招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未成功报名人保证金。

三、承租用途

承租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四、租金交付方式及租期

1.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先交付租金后使用。******公司,其他支付时间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2.租期。租期为**年,租期满一年后,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5%直至合同期满。

五、招租公告方式及时间

1.公告方式:******

2.公告时间:**年**月11- **年**月30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公司、承租方验收后再方可使用。

2.原则上承租方不得自行转租其竞得的标的,******公司审核后执行。

七、签订租赁协议

1.******公司经按相关规定,报请县国资委批复后。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2.承租方须纳租赁押金(1个月租金),支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并注明租赁押金。

3.承租方按月缴纳租金,具体缴纳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八、开户银行

1.账户名:******公司

2.开户行:******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3.银行账户:1007 8846 0000 0180

******公司联系,考察标的现状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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