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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蓉国新赋项目A、B、C、D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质疑回复(2)及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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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蓉国新赋项目A、B、C、D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质疑回复(二)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 质疑回复

现就“天源?蓉国新赋项目A、B、C、D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有关质疑回复如下:

1、招标人是否认可制造商的投标专用章作为本次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的合法用章?

答复:此项招标人无权确认,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P2页:招标文件6.1条要求开标时间为**年**月**日14时30分。该项目金额较大,要求资料多,时间节点过于仓促,无法按时完成审批工作。

建议将开标时间延至**年**月**日,以确保各投标厂家均能完成投标工作。

答复: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P*-*页: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采购电梯清单及技术参数表要求,仅21层站电梯采用2.0m/s速度,其余均采用2.5m/s速度。

建议住宅楼2.0m/s速度,该配置完全可满足高档小区的要求。住宅楼中多为老人和小孩,速度过高容易引起各种身体不适,如耳鸣眩晕等。电梯采用2.0m/s速度提高舒适感,节约大量成本,降低了电量的消耗,减少后期的维护成本,满足国家倡导的节能、环保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答复:根据招标人意见,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P10页: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乘客电梯、消防电梯、担架兼无障碍电梯规格表要求,功能要求38)最佳运行曲线自动生成。请问该功能如何解释,具体指的是什么功能?

答复:删除功能要求第38项“最佳运行曲线自动生成”。

5、P10页: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乘客电梯、消防电梯、担架兼无障碍电梯规格表要求,轿厢壁、轿厢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壁厚≥1.2mm)。请明确:该描述为轿壁、轿门的材料总厚度。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乘客电梯、消防电梯、担架兼无障碍电梯规格表》第3条轿厢壁、轿厢门原要求为:“采用发纹不锈钢(壁厚≥1.2mm)。”现修改为:“采用发纹不锈钢板(壁厚≥1.2mm)”。

6、P13页: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执行标准总体要求,6.1)扶手:轿厢正面和侧面设高0.80~0.85m的扶手。请问侧面扶手为轿厢单侧还是两侧。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执行标准总体要求》第6条第1款原要求为:“扶手:轿厢正面和侧面设高0.80~0.85m的扶手”,现修改为:“扶手:轿厢正面和单侧面设高0.80~0.85m的扶手”

7、P13页: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执行标准总体要求,6.2)显示与音响: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电梯内外都能听到)。

语音报站功能要求电梯内外都能听到,请明确分贝要求。若语音报站功能声音较大,会引起住宅楼住户的投诉,建议报层音量可调。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执行标准总体要求》第6条第2款原要求为:“显示与音响: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电梯内外都能听到)。”,现修改为:“显示与音响: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电梯内能听到且不超过50分贝)。”

8、P57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要求:

所投产品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技术,且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控制柜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上述评分是针对曳引机、控制柜部件要求,整梯报告无法体现部件详细的参数和性能。建议修改为提供曳引机、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更为合理。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

9、P57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要求,所投产品门机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技术,且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第6页明确规定,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和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限速切断阀、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门机并非安全保护装置,国标技术规范没有强制要求电梯厂家办理门机型式试验报告,建议按国家要求改为提供门锁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原件。且已具有门机型式试验报告的电梯品牌为极少数,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倾向。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

10、P57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要求:

“所投产品缓冲器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安全钳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限速器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上述评分是针对三大安全部件的要求,整梯报告无法体现大三部件详细的参数和性能。建议修改为提供缓冲器、安全钳、限速器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更为合理。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

11、P57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要求:

“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乘客电梯,提升速度达到8.0m/s以上的,计10分;提升速度达到7.0m/s—8.0m/s(含)的,计5分;提升速度达到6.0m/s—7.0m/s(含)的,计1分;提升速度为6.0m/s及以下的,不计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消防电梯,提升速度达到6.0m/s以上的,计10分;提升速度达到4.0m/s—6.0m/s(含)的,计5分;提升速度为4.0m/s及以下的,不计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该项目电梯最高速度采用2.5m/s,采用上述加分要求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院第**号)》第三十二条(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建议修改。

答复:上述两项质疑内容均为评分要求,不是资格条件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情况。而且,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乘客电梯的提升速度能反映制造商的研发能力与制造能力,为保护招标人择优选择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条的规定将其设为评价因素。

为获取更优惠的报价,根据招标人意见,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12、P58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否则不计分)。”

类似项目的业绩梯台量大,每个项目上百台,采用单梯验收合格证影印件工作量大,建议采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加盖公章。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13、P58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要求:

“投标人**年营业收入小于6000万元的,不计分;投标人**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按投标人**年现金流量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其他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有设定特定厂家的嫌疑,请作适当修改。

答复:本项目不使用财政性资金,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中没有上述要求。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4、P58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要求:

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投标人获得过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局或其下属分支团体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称号,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投标人连续**年及以上获得过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以上三点涉嫌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院令第**号)第三十二条“(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修改。

答复:以上三点要求中的证书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相反,此项要求中的证书能反映企业的创新、质量、诚信水平,把抽象化的评审因素具体化了。电梯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对质量和安全的要求非常高,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更是突显了电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问题,在电梯招投标活动中对电梯制造、维修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是合理合法且必不可少的。

为丰富评价依据,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15、P57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要求,投标人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为150米及以上的,计5分;高度为100米(含)至150米(不含)的,计3分;高度为80米(含)至100米(不含)的,计1分;高度为80米(不含)及以下的,不计分。(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原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否则不计分)

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原件只能在项目所在地备查,无法离开项目所在地,建议采用影印件加公章。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16、P58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要求,投标人设在湖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按员工数量由多到少排序,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8分;排名第三的,计6分;依次类推;排名为第六名及以后的,不计分。(******网址及密码,否则不计分)。

******网址,******公司所有社保相关操作,属于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可能对外透露,烦请修改。

签复:为防止投标人投标资料造假,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且评标前投标文件已密封,评标时评标现场所有人员均未携带通讯工具,评标结束后可及时修改查询密码,只要投标人做好自有工作人员的管理,不会发生泄漏隐私的情况。

17、招标文件第57页-第59页“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中要求所有证明材料文件均提供原件,否则不计分。”

是否可修改为提供原件或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在总部均只有一份,且全国各地无数个项目招标需要借用,难免存在资质借用冲突,如因原件提供不齐全而造成失分即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倾向。

签复:为防止投标人投标资料造假,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8、P5页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能否采用投标保函?

签复:******中心保证金收取的相关规定,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9、P17/P33页:13.付款方式:******

1)建议设备款支付:合同签订**日内付订货批次设备货款20%的订金,设备发货前**日支付70%的设备货款,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该批次总价款的尾款,卖方提供5%银行质保函。

2)建议安装款支付:进场前**日内支付安装款50%,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付至100%。

签复:根据招标人意见,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P20/P33页:质量保证期:24个月,即卖方在买方指定安装地点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局检测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之日起至少24个月。

建议修改为:质量保证期:24个月,即卖方在买方指定安装地点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局检测合格之日起24个月起,最迟不超过货到工地30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签复:根据招标人意见,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评分表》中第4项研发制造能力:“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乘客电梯,提升速度达到8.0m/s以上的,计10分;提升速度达到7.0m/s-8.0m/s(含)的,计5分;提升速度达到6.0m/s-7.0m/s(含)的,计1分;提升速度为6.0m/s及以下的,不计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疑问:一线品牌电梯厂家均具有制造8m/s以上电梯的能力,资质文件并非各品牌实际制造能力。本次招标文件采购电梯最高速度2.5m/s,过度要求制造商对电梯速度的资质文件而非实际制造能力,是否存在 “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建议此评分条款改为“投标单位或其母工厂在国内投入使用的乘客电梯,额定速度达到8.0m/s以上的,计10分;额定速度达到7.0m/s-8.0m/s(含)的,计5分;额定速度达到6.0m/s-7.0m/s(含)的,计1分;额定速度为6.0m/s及以下的,不计分。(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作为评分依据)。

答复:制造商实际制造能力是抽象的,资质文件将其具象化,上述质疑内容为评分要求,不是资格条件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情况。招标文件只能对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安装服务提供者进行评价,不能对无关的第三方进行评价。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负责所投产品的制造、安装服务,故只对投标人进行评价。

为获取更优惠的报价,根据招标人意见,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2、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评分表》中第4项研发制造能力: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消防电梯,提升速度达到6.0m/s以上的,计10分;提升速度达到4.0m/s—6.0m/s(含)的,计5分;提升速度为4.0m/s及以下的,不计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疑问:贵司采购的消防电梯为“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并非正真意义上的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此评分标准与本次招标完全无关,此评分项也有严重违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条款的嫌疑,建议删除。

答复: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消防电梯的提升速度能反映制造商的研发能力与制造能力,为保护招标人择优选择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条的规定将其设为评价因素。

为获取更优惠的报价,根据招标人意见,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3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1项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否则不计分)

   疑问:此评分项中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由于业绩要求为3000万以上,每个业绩的电梯台数基本都超过100台,而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为每台一份,4个业绩将超400份。实际影印件携带投标量过大,建议改为“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4、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2项制造商财务状况:“投标人**年营业收入小于6000万元的,不计分;投标人**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答复:本项目不使用财政性资金,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中没有上述要求。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5、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3项制造商实力:“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局或其下属分支机构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称号”,计5分;没有不计分”。

疑问:******公司定制条款,有明显针对倾向。

答复:设置此奖项的目的是为了将投标人的质量管理能力,其产品的质量水准具体量化,以便评价。******网上查询,获得此奖项的电梯制造企业绝非一家两家,定制条款的说法不能成立。

为丰富评价依据,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6、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3项制造商实力:“投标人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为150米及以上的,计5分;高度为100米(含)至150米(不含)的,计3分;高度为80米(含)至100米(不含)的,计1分;高度为80米(不含)以下的,不计分(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原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

疑问:本次招标项目建筑高度为100米,并且试验塔高度并不能完全代表制造商的企业实力,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扩大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竞争,建议将“试验塔高度100米及以上,计5分”。

答复试验塔高度能部分反映制造商的制造能力,且本招标项目建筑高度100米,故要求投标人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为150米及以上的可以获得较高的评分符合招标人择优选择的合法权益,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7、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4项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设在湖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按办公场地面积由大到小排序,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8分;排名第三的,计6分;依次类推;排名为第六名及以后的,不计分。(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地为租赁时,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原件、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地为购买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疑问:湖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按办公场地面积最大的为日立电梯,本评分项倾向明显。况且本次招标项目在常德,设限在湖南省不能准确的体现其在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议改为常德地区售后服务机构按办公场地面积。

答复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大部分制造商在每个省份设有两级售后机构,一级售后服务机构设在省会城市,二级售后服务机构设在市级城市。本项目采购电梯156台,数量多,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保工作量大,设在市级城市的二级售后服务机构不能完全承担,需要一级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而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4项售后服务能力第3小项已经对二级售后服务机构进行了评价,故此项评价因素的设置不予修改。但为了更合理的评价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对此项评价因素的评价标准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8、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第4项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设在湖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按员工数量由多到少排序,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8分;排名第三的,计6分;依次类推;排名为第六名及以后的,不计分。(******网址及密码,否则不计分)”。

疑问:本次招标项目在常德,考设限在湖南省不能准确的体现其在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议改为常德地区售后服务机构按员工数量。

答复: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大部分制造商在每个省份设有两级售后机构,一级售后服务机构设在省会城市,二级售后服务机构设在市级城市,其售后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含设在市级城市的二级售后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均在一级售后服务机构购买社保,故无法评价各投标人在市级城市(即二级售后服务机构)的员工数量。但为了更合理的评价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对此项评价因素的评价标准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9、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后备注中:“关于第1项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电梯项目,且必须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同品牌业绩,否则不得分。”

疑问:因制造商针对同一项目签订合同时分设备和安装两个合同签订,单个项目设备和安装合同总价满足3000万是否满足要求?

签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3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条付款方式:******

疑问:此付款方式对于电梯设备采购过于苛刻,是否可以偏离,由厂家提供最优付款方式?

答复:根据招标人意见,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1招标文件第10页,乘客电梯、消防电梯、担架兼无障碍电梯规格表序号2,功能要求:

5)重新初始化运行(修正运行)

12)终端楼层保护
23)井道位置自学习
25)关门力矩保护
27)速度反馈检测功能
29)接触器反馈检测功能
31)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33)钢丝绳打滑监控
34)编码器故障保护
37)逆向运行保护
38)最佳运行曲线自动生成

1)、以上功能每个品牌的表述方式均不一致,是否可以按相近意思的功能方式表述?

2)、如:37)逆向运行保护38)最佳运行曲线自动生成,此两项为内部技术性能指标,并不能算作功能,是否可以修正?

答复:

1:上述功能的表述方式可以按相近意思的方式进行功能表述。

2:删除功能要求第37、38项功能要求。

32、招标文件第57页;附件7:“技术性能评分表”

序号1,产品配置及技术:所投产品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技术,且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控制柜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门机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技术,且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序号3,安全部件:所投产品缓冲器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安全钳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限速器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整梯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1)、以上评分标准均要求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因整体型式试验报告中并无分项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体现,是否改为提供相应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2)、电梯部件检验报告分为两种:一种是型式试验报告,一种是委托检验报告,两种均具备官方检验证明能力,不一定所有部件均有型式试验报告,是否改为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原件?

答复: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7《技术性能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

33、招标文件第58页;附件8:“商务部分评分表”

序号1,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否则不计分)

此条款要求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

1)、由于超3000万以上的大项目合同均有300页左右并且已经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可否只提供合同关键页,用完整合同原件备查。

2)、由于超3000万以上的大项目均为上百台的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证均为一梯一证,是否只抽样提供部分验收报告及部分验收合格证以满足要求?

3)、由于3000万以上的大项目工程量浩大,很多项目为分期施工,不一定三年内都可以完工是否条件放宽至五年?

序号2,财务状况投:标人**年营业收入小于6000万元的,不计分;投标人**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按投标人**年现金流量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其他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此评分条款单从营业收入和现金流方面评分并不能证明投标企业的整体实力,建议改成更具客观及整理评价意义的资产负债率,负债率越低者评分越高。

序号3,制造商实力投标人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为150米及以上的,计5分;高度为100米(含)至150米(不含)的,计3分;高度为80米(含)至100米(不含)的,计1分;高度为80米(不含)及以下的,不计分。(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原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否则不计分)

此条款要求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原件,由于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原件均在政府部门归档备案,******公司公章?

答复:

1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2:营业收入和现金流量相对于资产负债率来说,与产品销售关系更密切,故作为评价因素。此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8《商务部分评分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 补充通知

1、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011710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修改为:******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楼第开标室)。

3、接招标人通知,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表5《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3。

 

 

 

 

******公司

 

******公司

 

2018年**月**日

 

附件1:

技术性能评分表(10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投标人得分

1

2

3

4

1

产品配置及技术(30分)

主机

所投产品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技术,且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所投产品曳引机与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控制柜

所投产品控制柜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所投产品控制柜与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门机

所投产品门机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技术,且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所投产品门锁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2

整体

性能

(10分)

产品技术性能、参数、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每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见投标文件技术标中设备技术参数、功能的详细描述与说明及技术偏离表)

 

 

 

 

3

安全

部件

(30分)

所投产品缓冲器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所投产品缓冲器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安全钳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所投产品安全钳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所投产品限速器与整梯为原厂原品牌的,计10分,否则计0分。(提供所投产品限速器型式实验报告原件,否则不计分)。

 

 

 

 

4

研发制造能力(20分)

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乘客电梯,提升速度达到7.0m/s及以上的,计10分;提升速度达到6.0m/s(含)—7.0m/s(不含)的,计5分;提升速度为6.0m/s以下的,计2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

 

 

 

 

制造商已研发并投入生产的消防电梯,提升速度达到6.0m/s及以上的,计10分;提升速度达到4.0m/s(含)—6.0m/s(不含)的,计8分;提升速度达到2.5 m/s(含)—4.0m/s(不含)的,计5分;提升速度为2.5m/s以下的,不计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

 

 

 

 

5

安装服务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的设备安装服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安排、人员配备(须提供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执业证书、从业经历等)、验收方案、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好的计*-**分;较好的计5--7分;一般的计*-*分。

 

 

 

 

6

合       计

 

 

 

 

备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为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由评委根据以上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件2:     

商务部分评分表(10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投标人得分

1

2

3

4

1

业绩

(20)

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与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合同项下20台电梯的验收报告影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影印件;另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否则不计分)

 

 

 

 

2

财务状况(10分)

投标人**年营业收入小于6000万元的,不计分;投标人**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按投标人**年现金流量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计5分;排名第二的,计3分;排名第三的,计1分;其他的,不计分。(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3

制造商

实力

(20分)

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投标人获得过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局或其下属分支团体颁发的全国性的质量类奖项,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近五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投标人连续**年及以上获得过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称号,计5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已投入使用的试验塔高度为150米及以上的,计5分;高度为100米(含)至150米(不含)的,计3分;高度为80米(含)至100米(不含)的,计1分;高度为80米(不含)及以下的,不计分。(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影印件及挂有品牌LOGO实景彩照,否则不计分)

 

 

 

 

4

售后服务能力

(30分)

投标人设在湖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按办公场地面积由大到小排序,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9分;排名第三的,计8分;依次类推。(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地为租赁时,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原件、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地为购买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设在湖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按员工数量由多到少排序,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9分;排名第三的,计8分;依次类推。(******网址及密码,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在常德市城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计10分;否则计3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计分)

 

 

 

 

5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对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横向比较、综合评定,评价为好的计*-**分;较好的*-*分;一般的计*-*分。

 

 

 

 

6

培训能力及计划

(10分)

对各投标人的培训设施、师资力量、培训计划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定,评价为可信度高、好的计*-**分;较好的*-*分;一般的计*-*分。

 

 

 

 

7

合计

 

 

 

 

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为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含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电梯项目,且必须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同品牌业绩,否则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件3:

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有效投标人

投标报价

报价平均值

本项目成本价

比较结果

 

 

 

 

 

 

 

 

 

 

 

 

 

 

比较后需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主要事项概要:

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情况说明:

评审

结论

 

 

年   月   日      

             

注:所有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有效投标人(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即为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85%,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其投标报价得0分,且不计入基准价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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