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中心医院建设分院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内容
******院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院项目 已由 ******局 以 南行审投[2023]53号(全省统一赋码****-******-**-**-1769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处 ,建设资金 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 ******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4231.47㎡(约6.35亩),总建筑面积约7689.1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67.49㎡,地下建筑面积约2821.61㎡ 。
2.3招标范围:******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12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含图审完成)。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苗木成活率100% ,争创“南湖杯”。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安全标化要求:达到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7项目投资估算:6978.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788.03万元。本次招标的工程费用为5148.03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2)+(3):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信用浙江”列入“黑名单”。
3.4省外企业需满足下列进省备案要求:
(1)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2)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承担过【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③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网站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13日16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整。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 ******公司(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联系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心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 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
收款人:******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嘉兴市分行 帐号:******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①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②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③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④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⑤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46号 地址:******2399号宝地大厦17楼
邮编:314000 邮编:314000
联系人:****** 联系人:******/徐晓青
电话:************ 电话:************【1*******9】/******【1*******7】
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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