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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机构报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级机关职能运行全周期管理考核指挥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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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中共枣庄市委机构报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级机关职能运行全周期管理考核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2.预算控制价:3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

2.需实现的功能及目标:响应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依据相关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的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做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做企业划分标准,******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做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4.2监狱企业

(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中给予10%价格扣除优惠,******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的属于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10%价格扣除的政策。

(2)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4节能环保产品

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对所报价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工期:******

6.项目验收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7.付款方式:******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枣庄市委机构报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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