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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周宁”智慧城市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04-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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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添加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加分项

更正内容:******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6.8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本次所投产品中属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否则不享受加分。注:品目清单按最新调整的为准,投标人需在品目清单所在复印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别墅5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龚酩枫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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