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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平安新区慧眼工程”项目(第一期)需求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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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平安新区慧眼工程”项目(第一期)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眉山天府新区“平安新区慧眼工程”项目(第一期)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号)文件的规定,于2021101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采购需求论证。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购 人:******中心(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平安新区慧眼工程”项目(第一期)

四、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服务期限:自软硬件设施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需求论证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当天不计算),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中心(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5栋2单元**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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