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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行政执法行为"十要""十不准"

发布时间:2025-03-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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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阳市行政执法行为"十要"

1、仪表着装要严整端庄
2、执法用语要文明规范
3、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要严格公开

4、调查取证要全面公正

5、行政检查要充分告知

6、处罚和教育要相互结合
7、暂扣行为要符合程序
8、法律文书要客观规范
9、处罚罚款要慎重严谨
10、行为过程要廉洁自律

二、辽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1、不准滥用职权
2、不准吃拿卡要
3、不准推诿拖拉
4、不准渎职失职
5、不准有令不行
6、不准打击报复
7、不准趋利执法
8、不准多头、重复执法

9、不准知情不报

10、不准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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