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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非自动评审]G105信丰物流城至大塘段公路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线工程及G105七里至马路坑段道路两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1-07-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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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5信丰物流城至大塘段公路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线工程及G105七里至马路坑段道路两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5信丰物流城至大塘段公路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线工程及G105七里至马路坑段道路两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信丰县人民政府以 信府办字【20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农发行农村人居环境融资 ,招标人为 ******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G105信丰物流城至大塘段公路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线工程及G105七里至马路坑段道路两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

信丰县

2.3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342.33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含预备费)约2056.3244万元,勘察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号)计算出的标准施工图设计费的50%(最高限价46.9万元)作为控制金额。 建设路线为: (一)G105信丰物流城至大塘段公路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管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丰县大塘埠镇,建设内容包括G105信丰物流城至大塘段12.42公里全线弱电线路进行下埋管道,管线埋置于G105国道中央分融带,管线采用12根直径40/33HDPE硅芯管,每200米设置一道检查井;工程总投资概算953.7988万元,其中建安费815.5139万元。

(二)G105七里至马路坑段道路两侧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丰县嘉定镇,项目起于嘉定镇七里村,终于嘉定镇马路坑村村部,道路全长1450.63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概算1388.54万元,其中建安费1155.27万元。

2.4 建设内容

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路基、路面、路肩、人行道、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设施、附属设施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使用功能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以县人民政府立项批复的总投资为准,最终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局结算审定金额为准。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工期为4个月(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2.7 设计补偿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应由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本项“3.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其他说明事项

4.1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 拾万元人民币 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转账单),银行保函原件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4.2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凡参与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得离开开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排序资格,并当场顺延递补。

4.3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其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系统。

4.4特别提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做以下提示: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最近**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三:体(额)温超过37.3°C的。

②各投标人各投标人须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前来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各个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详见招标文件尾页附表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须据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自开评标次日起**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④凡涉外人员,在进入赣州前,应提前三天扫码并登记来(返)赣有关信息(入赣报备码详见招标文件尾页附表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107 15日至2021 0913日(北京时间)******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

CA 数字证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1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上传到达交易系统,并于当日上午1000******中心(信丰县******中心二楼开标室)指定开标室。

6.2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者未到达开标现场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http://www.jxsggzy.cn/web/

)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址:********号       地  址:******

人:*先生                   人:方工

   话: ******                 话:******

 

 

 

招投标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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