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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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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公司委托,对“******公司总部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内容:******

序号

维保服务对象

数量

单位

1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8

2

配电柜

21

3

防雷系统

1

4

消防系统

1

5

视频监控系统

1

6

装饰装修及其它杂项维修

1

7

机房深度清洁服务

2

备注:技术参数详见第七章。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类似业绩。(类似本项目的UPS供货或安装或维保业绩,中标公示日期不早于**年**月**日或合同签订日期不早于**年**月**日或验收日期不早于**年**月**日,******网页截图打印件、或者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者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完成踏勘后向招标人汇报并履行踏勘签到备案手续(投标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日内能够提供上述“1.招标内容”中序号1所列UPS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内(**年**月**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 e 采电子交易系统 (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到信 e ******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招标文件获取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 e 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 e 采申请变更(信 e 采 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曹工/闫工

电        话:******/******

邮        箱:rcao@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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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总部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AT******

采购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月**日

采购日期:2020年**月**日

******公司总部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  系 电 话:******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人:曹工/闫工

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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