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西藏招投标信息 > 那曲市聂荣县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那曲市聂荣县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发布时间:2024-07-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那曲市聂荣县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网》、《******网》上发布了那曲市聂荣县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经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具备法律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条件和信誉”第七条、根据藏水建[20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山和工程集******公司拟投入项目经理:岳燕歌(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顺延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将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顺延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22元

项目负责人:王鹏超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254201******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相应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

: ******中心路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