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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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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单位:****** ******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从 **年**月**日09时 至 **年**月**日09时止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临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09时 至 **年**月**日09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公司 1.21 陈强/******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候选人 主:******公司;成:******(集团)******公司; 1.24 邱学敏/粤高职证字第**号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局 ******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528518

投诉接收部门:******局
电话:******
地址:******
邮编:5285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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