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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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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Z06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75,698,50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暂停招投标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于202312199时00分在宁德市******中心开标,并依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年**月**日。

******局发的《******局关于对******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暂停招投标后续活动的通知》,现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处理情况请投标人自行******网站通知。 

二、******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出现特殊情况,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天。请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

1、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格式及内容附后);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回复至邮箱(fuzhoujs@163.com),并将原件邮寄至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金南门3幢**室。

2、未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0410

 

附件: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

 

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公司决定     (同意/不同意)延长******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及投标有效期至**天。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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