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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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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Z03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037,13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E******)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1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1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411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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