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河北省招投标信息 > [鹿泉区]河北中医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鹿泉区]河北中医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社会〔2020〕193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学校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中医药大学、******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号,******院杏苑校区东南部。科研实验楼室外工程主要包含广场、道路、绿化景观、室外给水及消防、室外雨污水、室外暖、室外电、室外弱电、室外照明、充电桩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承包方式:******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175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2  1  000 至 2024 2  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下载招标相关资料。 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下  2024  2  22 8 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 2024  2  22 8 00 ,开标地点:******

5.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药大学、******公司

地址:****** 3 号石家庄市桥西区留营商务大厦B座**楼

联系人:张润可、梅瑞欣

电话 ******、******

招标代理:******

地址:****** 486 号

联系人:******

电话:************,******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  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6420元,由招标人支付。4、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5、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6、******公司实行一票否决。7、投诉举报渠道: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行业监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 ******。

 

招标文件如下:

******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施工—室外工程(暂估价部分).HBZ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