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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水镇社会福利中心新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2018-09-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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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新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各供应商在研究了******中心新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供应商于 2018  9   5 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采购人对各供应商的提问和采购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供应商提问的回复:

1、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过于苛刻,电梯厂家均要求款清发货,能否调整为:在合同签定**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后**天内支付合同供货款的60%,电梯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天内再付合同总价的20%。

答:本项目付款方式不作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60页商务评分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院、******院、******院等医疗机构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个满足条件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建议该条要求修改为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绍兴本地有同品牌(公标或议标)******院、******院、******院等医疗机构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个满足条件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同品牌(公标或议标)******院、******院、******院等医疗机构的使用率。(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未带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付的不得分)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二、对采购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采购人: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公司  (盖单位章)

                                   2018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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