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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3-08-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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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5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院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竣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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