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附属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人行道及绿化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周宁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附属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人行道及绿化工程)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
致各位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1章 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 08:30:00至2021年11月20日 18:00:00。现修改为:第1章 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00:00:00至2021年21月17日 00:00:00。
2)原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4 |
10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年**月**日 08:30:00 |
现修改为:第10条款(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内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4 |
10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年11月22日 00:00:00 |
3)原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其他)内容修改如下:
原第34.2条款(其他)内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
|
|
35 |
34.2 |
其他 |
1、投标单位中标后,凡无故放弃中标、不提交履约担保金、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将上述不良行为在省统一公共平台上记录。 2、 建设、******厅闽建筑【2016】3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 3、建设、施工、******厅闽建建【2017】5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程监控,实施大数据管理。 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注:******院通知:“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标人应登录“******网”对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再提供与投标时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文件打印版5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周宁县)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近三年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考查,若存在严重的履约、违约等(如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工期、现场管理人员严重缺勤、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等等)情况,招标人保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利。 8、 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2019年12月16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的招标项目,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不再适用”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有关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内容不再适用。 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不得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10、根据《******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20〕334 号) 的文件规定: ①、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 2021年12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②、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 2021年12月31日。 ③、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④、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⑤、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11、根据《******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2018年12月13日起我省停止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平稳有序地做好政策衔接,按照《******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经研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的,其有效期暂定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12、 根据《******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0〕106 号) 的文件要求: 在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
现修改为:第34.2条款(其他)内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35 |
34.2 |
其他 |
1.建设、******厅闽建筑【2016】3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 2.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缴存遵照《******厅等六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3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处理意见按《******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文要求执行。 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遵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18)8号文精神,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施工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关于计价软件加密锁实施实名制管理按《******厅关于计价软件加密锁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19】16号文件执行。 6.取消龙头企业保证金。闽建办筑函〔2019〕44号 7.根据闽建筑函【2019】94号《******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的通知》施工企业应按文件要求使用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 8.******院令 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 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执行。 10.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遵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0〕5号)执行。 1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写明“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13.投标单位中标后,凡无故放弃中标、不提交履约担保金、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将上述不良行为在省统一公共平台上记录。 14.建设、施工、******厅闽建建【2017】5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程监控,实施大数据管理。 1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注:******院通知:“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标人应登录“******网”对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1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再提供与投标时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文件打印版5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17.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周宁县)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8.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近三年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考查,若存在严重的履约、违约等(如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工期、现场管理人员严重缺勤、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等等)情况,招标人保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利。 1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不得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20.根据《******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20〕334 号) 的文件规定: ①、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 2021年12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②、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 2021年12月31日。 ③、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④、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⑤、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11、根据《******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2018年12月13日起我省停止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平稳有序地做好政策衔接,按照《******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经研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的,其有效期暂定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1.根据《******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0〕106 号) 的文件要求: 在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
4)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的
7 |
6.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2~9、22~23、24~33、58~60、76~78、96~101、148~149、177~178、183~184、189~190、194、206~207、217~219、243、250~251、305~307、309~310、313~314、319~342、514、516~518、520、522、527~538、624~625、627、629~639项; |
8 |
6.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1、7~14、16~18、20~21、27~28项 |
9 |
6.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二、材料”序号第4~17、36~38、203~209、406~424、788~812、817项 |
现修改为:
7 |
6.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57~68、74~83、108~109、113、114、项; |
8 |
6.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2~14项 |
9 |
6.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二、材料”序号第1~19、55~59、260~267、项 |
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自行下载。
6)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的2.1条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K的取值区间 |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10%(含7%,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
现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K的取值区间 |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10%(含7%,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书面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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