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及后续工程监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公司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及后续工程监理项目,于2024年3月19日在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 目 名 称:******公司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及后续工程监理;
采 购 人:******公司;
采 购 编 号:YXZB-****-****4;
采 购 内 容:本项目监理包含且不限于二期室内门窗及公共区域墙地面工程、电梯、空调安装工程、采光顶、地下室坡道等项目的监理服务项目;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质保期;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费率):1.30%;
总监理工程师:马帅;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质保期;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MA47NMB73N)
响应报价(费率):1.27 %;
总监理工程师:张朝伟;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质保期;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费率):1.39 %;
总监理工程师:韩春雨;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质保期;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19楼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
电 话:******/******
电子邮件:
hnyxwb@vip.126.com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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