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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桃园镇蟠桃菜市场钢结构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T2024-0048]

发布时间:2024-07-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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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睢宁县桃园镇蟠桃菜市场钢结构工程 JSZC-320324-WYGS-T****-****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WYGS-T****-**** 

项目名称:******睢宁县桃园镇蟠桃菜市场钢结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87323.67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桃园镇蟠桃菜市场钢结构工程,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复印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者证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下午12:**-**: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六(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09:20(北京时间)前。

2、**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质疑接收人:宋文祥

联系电话:************

地址:********号青蓝大楼**楼**室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2aff83d7-b1c*-****-**d*-***d5233eb6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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