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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新华书店新店装饰装修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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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朝阳县新华书店新店装饰装修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局备案。招标人为******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新华书店新店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龙华路115-**号
    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1207.52㎡,建筑为地上三层。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水施、弱电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
朝阳县新华书店新店装饰装修项目
本项目建筑面积1207.52㎡,建筑为地上三层。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水施、弱电工程。
90
119.64
财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被“******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 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保,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3.开标时间:**年**月**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领取地点:******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并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人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号
代理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122000
招标人联系人:******
*先生
代理联系人:******
姜冬莹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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