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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伍家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装修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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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清单及图纸为磋商文件重要组成部件。本项目设备参数以清单要求为准,其他技术、安装等要求详见图纸。 2、供应商应考虑偏离控制在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或幅度已达到一定程度的,可直接确认属于重大偏离,投标无效,供应商对此不提任何异议。

二、产品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文件中对货物质量做出承诺及说明,完整地履行相关售后服务,并保证能享受厂家售后服务。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部分如涉及其他单位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应有相应的使用授权书,成交供应商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4、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如货物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瑕疵或安装不当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如达不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退换货、返工的责任和费用。

三、货物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负责原厂原包装送货,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现场卸货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安装调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拿到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验收合格及移交证书。 2、成交供应商送达货物及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应提前**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收货、验货,总包单位给予必要的配合等。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购买保险,包括运输过程的意外险以及为设备运输和设备安装的人员购买保险。 4、采购人负责指定场地,成交供应商负责二次搬运、完善符合货物安装要求的工具室。 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现场踏勘,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若由于成交供应商前期介入不到位,导致货物在安装过程中及与货物安装有关的工程中出现返工、整改等状况或延期交货的,则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须参加监理单位要求其参加的所有现场联络会,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成交供应商有责任与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持联系和配合。 7、成交供应商须加强送货及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公司的安装人员,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 8、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货物安装要求的护栏,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警示标志等。 9、凡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特殊或大宗的耗材、辅料或与安装使用有关的其它所有辅助工程等、用料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确保货物能够正常运行。 10、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员接管前,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照管与成品保护,且不得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的损坏,如发生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修复至原状、赔偿全部损失。 11、在安装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12、安装调试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货物安装的管理要求,同时应满足长沙市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安装工程有关管理规定。 13、成交供应商应在验收合格且交付之日起两日内撤除临时设施及生活垃圾,撤离人员,逾期未退场的,******处理成交供应商遗留的物品,并在合同价款中抵扣由此支出的费用。 14、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条款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15、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货物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年检合格证等,移交采购人,并配合总包单位移交档案馆的资料。

二、技术支持 :1、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及技术咨询; (2)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等); (3)提供技术文档、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电气线路等; (4)提供保养、维修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 (5)应有2名以上专业的服务人员跟踪货物售后服务,提供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能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 2、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免费为使用单位提供现场培训,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培训5名以上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货物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确定。 成交供应商应为全部培训人员提供中文的全套培训教材,至少每人壹套。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整体项目免费保修期叁年(叁年免费软硬件系统保修服务,叁年免费软件系统升级服务),其中压缩机免费保修期伍年,保修期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免费保养及维修,所有主要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及维护等均要求进行上门免费服务。成交供应商、制造商同时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售后人员均持有相关作业资格证。 3、成交供应商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设备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运费等)更换或维修。 5、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 6、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约定时间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内扣除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0%计取)等支出,若质保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7、质保金的退还不免除货物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尽的技术指导及维修的责任。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表,并按要求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成交供应商保证原厂生产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满足设备正常运行需要。 8、厂家正常质保要求或乙方投标文件内承诺的质保要求高于本文件要求的,从高执行。 9、设备维护措施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简易程序验收。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本项目中的所有货物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如以上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进行。采购人逾期验收不视为默认质量符合约定。  2)验收方法: ①出厂检验: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质量进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提供一套完整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采购人收货的依据之一,但并不视为验收合格。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在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应包括装箱清单、安装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和货物使用说明书、品质证书等资料,如有缺失,采购人有权拒收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采购人现场清点、初步检验后的日期为供货日期,不视为采购人认可质量合格,最终应以安装调试试运行后采购人书面出具的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②现场验收和测试: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响应文件中中标货物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货物说明书对货物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③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物,有关更换货物、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前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及在此过程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阶段)产生的对采购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使用单位承担。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保修期内维护不及时/修理失误等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损失除外。



七、其他要求

1.关于采购主体 1.1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商务条款、相关评审办法等。 1.2 ******公司,******公司名义完成采购流程。 1.3 ******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支付合同款项。

 2、交货时间与地点:******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公司  3.2付款方式:******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尺寸、数量等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如设备数量有调整,按投标单价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应考虑以上清单数量变化以及合理调整范围内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赔偿任何损失。

 5、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额为准。如涉及到增加价款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否则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有权不予认可。

 6、成交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格式。

 7、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的交钥匙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包括清单中未明确列出但实际施工中需要用到的配件,连接设备和耗材或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需要增加的材料等),采购人不再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现场情况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见附件)负责具体施工方案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并承担货物运输保险保管费、项目安装、调试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管道连接费、打孔费、电线线路材料费(包含主机电源线路、室内控制开关线路等)、主机吊装、安装后的垃圾清理费、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保修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非制造商的供应商应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仅指多联式室外机、室内机)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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