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小礼堂电教设备购置校内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ZX****-***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小礼堂电教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人民币95.56万元
采购需求:一批电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保期自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不低于**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中******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7月11日至**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方式:******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小礼堂电教设备购置+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站上发布。
八、扫黑除恶
******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号楼**楼
联系方式:******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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