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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3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4-03-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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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号)等有关规定,******院 **年3(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院 ******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采购方式:******

(三)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1)物业服务的综合管理;(2)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的日常养护维修;(3)供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4)给排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5)消防、安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专业维保;(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及专业清洗维护;(7)机关秩序与安全管理维护;(8)机关环境卫生保洁服务;(9)机关会议及接待服务;(10)电梯运行与专业维保;(11)机关绿化养护、修剪服务;(12)机关餐饮服务;(13)配合、协调及其它相关勤杂服务等。

(四)预算金额:******

二、技术要求

1、采购人管理办法

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采购人参照合同履约内容负责拟定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采购每月对中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当月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90 分),全额支付当月相应的服 务费用,考核得分在80 分~90 分之间(含80 分),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的 5%,考核得 分在80 分以下(不含80 分),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用的 10%。半年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均低于 80 分的(含80 分),采购人经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2、物业考核扣分标准 (每月总分值100分,次月重新计算。)

物业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无脱岗漏岗现象,如发现脱岗漏岗一次扣10分,电力维护人员应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脱岗漏岗的,一次扣10分,******处理。消防监控室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控室值班人员如发现脱岗漏岗的一次扣20分。

对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内容采购人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合格的,从当月总分值扣除2分,中标人针对存在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向采购人承诺整改完成日期,到期如果还不能完成整改的,直接扣10分。

本项目执行标准参照《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费管理办法(暂行)》豫财行【2015】**号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均需达到《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三级服务标准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支付进度:根据考核结果,采购单位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360.00 **年**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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