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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2018-08-31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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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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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索引号: 1****-**/2******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中心 文    号:
 

 

 

本招标项目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普政复〔20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的相关规定,******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项目

项目编号:******PC2018GK010

二、项目授权主体

普洱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

及集采机构

实施机构:******

集采机构:******

四、项目

概况及采购内容

4.1项目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的日益深化,体育发展规模水平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成为国家之间外交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关于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发展规划的批复》(云发改社会〔20131923号)文件中,列为全省优先建设的体育基地。普洱游泳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PPP项目是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项目,也是普洱市历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声较高,反映较强的民生工程项目,是文体产业与旅游产业、休闲度假养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7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加快推进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建设,并要求加快组织实施。

4.2建设内容及规模:******

1.游泳馆主要建设内容:******主体规模1035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及道路3000,绿化1500,原有建筑构筑物拆除及搬运7000m3

2.综合训练馆主要建设内容:******9400平方米。包括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健身房等赛训场馆和沐浴、更衣、厕所、广播用房、运动员用房等辅助用房。

3.运营内容包括:******公司负责游泳馆主体建筑、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日常管养,综合训练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健身房等赛训场馆和沐浴、更衣、厕所、广播用房、运动员用房等辅助用房的日常运营管养及大修等维护。负责组织和运营训练竞赛所需的设备、场馆。每年负责组织运营不低于10次的体育赛事。负责组织运营体育场馆部分设施的临时租赁管理。

4.3建设地点:******

4.4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云南省、******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本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维护必须满足《公共浴池水质标准》(CJ/T***-****)《游泳池水质标准》(CJ***-****)《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和《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J1****-****)等规定,以及国家、云南省、普洱市的其他行业规范。

本项目合作期满时,******公司应将本项目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并且应根据(PPP)合同的约定,做好移交前的项目设施恢复大修、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等工作,保证政府方指定机构能够顺利接收项目资产并继续运营。同时社会资本必须做好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项目资产持续可用。

4.5投资规模:******

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可研批复总投资为

14822.67万元,其中:游泳馆10572.67万元,综合训练馆4250万元。由于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需增加土地费用3219.50万元,游泳馆用地拆迁补偿450万元,根据投资进度测算,建设期利息共计1152.66万元。调整后估算投资19644.83万元。

五、采购需求

5.1项目采购范围:******

5.2采购办法: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院令**号)中第九条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人。

5.3项目运作模式:

BOT

(建设-运营-移交)。

5.4项目合作期限: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5.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5.6项目投融资方案

(1)为增加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公司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公司资本金为6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出资48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

2)缺口部分13644.83******公司筹集。

3)政府不为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等。如有需要,******公司以项目建设融资为目的,可以进行质押,但必须事先取得政府方的书面同意。

4)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归政府所有,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可抵减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6.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6.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体育场馆的能力。

6.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511日至20171231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2.3财务状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自201511日至20171231日每年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牵头人资产负债率≤90%(评分条件),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2.4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联合体中一方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1)具有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2)出资能力证明:具有不低于4800万元的银行存款余额;

3)申请人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时点在距开标前1个月内。

6.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施工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为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近五年具备至少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或体育场馆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维护等的相关业绩。

6.2.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接受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3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公司中控股,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2.7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3年至今)申请人至少具有在中国境内3个单项合同额0.6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大型体育场馆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业绩,或者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在0.5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大型体育场馆采用PPP模式或施工或运营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业绩可以累加。

6.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9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3其他要求

******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已经与政府脱钩,******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4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4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企业综合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4家时,评审小组不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8 31 日至201809 2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pesggzyjyxxw.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投标报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9.2未办理云南省CA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如投标人已具有云南省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

9.3采购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0925 0900分。

10.2开标地址:******  405  开标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

10.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0.3.1网上递交:******网址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pesggzyjyxxw.com/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0.3.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纸质文件5份。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4本项目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10.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10.6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收据打印回执”到开标现场。

10.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

******中心不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网(

http://www.pesggzyjyxxw.com/

)【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可到【学习园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学习。投标人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相关技术问题,******公司。

服务热线:***-****-***  地址:******4 403室。

10.8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上传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http://www.ynggzyxx.com

、******网(

http://www.yngp.com/

)、******网(

http://www.puershi.gov.cn/

)等媒体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

其他

12.1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2.2监督单位:************

12.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网站及时发布,请各申请人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

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局

    址:******10******中心

联 系 人:徐昱

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

    址:******5

    编:665000

    话:******

 

 2018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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